下月起 沈阳地产商建项目多交预征税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沈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所调整--

晨报讯从下个月起,沈阳市地税局将上调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这意味着以后开发商要多掏*交税了。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上调

沈阳市地税局网站信息显示,下月起沈阳将实行新的土地增值税征管标准。

新规中,沈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住宅项目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从原来的1%上调到1.5%,而非住宅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则是翻了一番,从原来的1.5%上调到3%。

新规还显示,沈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征收率暂定为不低于5%。

同时,对于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新规称将进行**清算和稽查,“比如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商,在申报过程中收入和成本等事项或会表现出异常,相关部门则将**稽查和清算。”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解释说。

对于符合条件的**性住房建设,新规也给予了支持,仍继续执行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的政策。

影响地产商启动资金

“新政策将会对开发商启动资金产生较大影响,尤其是资金不占优势的小开发商。”某知名地产公司负责人何智韬表示,预征率提高意味着今后开发商做地产项目的成本要增加。对于那些资金量较少的开发商,生存空间则会有可能缩小,甚至可能会退出房地产行业。

近几年国内房价涨得比较快,而且部分开发项目的利润率也比较高。从国家自2009年接连**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能看出,本次政策的**,实际上也是在给房地产开发商一个信号:在国家政策和高成本两座大山前,以后拿地做项目应该更加谨慎。

意在调控房地产行业

实际上,为了系统地**房价及控制通胀,国家从今年3月份开始就不间断地**政策,比如上半年的“国十条”和近期的加息、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到现在的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郭德仁认为,此次土地增值税的强化推出,是想控制开发商地产项目过快的投入,进而控制房价过快的上涨,“拿地的税越低,开发商囤地的可能性或会比较严重,那么房地产扩张的规模和速度就会越快。”

此外,针对房地产项目加价过高,利润异常化等现象,新规还特别强调要进行**清算和稽查。“从政策角度上说,新政是此前国家**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一种有力配套措施,因为它是从开发商拿地成本和运营空间上进行全面调控,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政策对房地产进行上下夹击调控,可以看出国家此次调控房地产行业的强烈信心。”郭德仁说。

消费层面 新政对购房者影响不大

土地增值税预征:是指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属于土地增值税“预征范围”。

“土地增值税在我国并非一个新税种。但由于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在实际操作中一直采取的是预征制,即按销售金额确定一定的比例征收。”业内**表示,《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显示了坚决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以此调控房价的决心。可以预见的是,新政对购房消费者影响不大,对经营规范且事先做好税款统筹的房产公司影响也不大。据《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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