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拒手术医院剖宫 卫生厅与网友微博探讨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广州孕妇**手术医院剖宫

3日,广州孕妇李女士病危**手术,家属同意后医院剖宫救命,*终新生儿夭折,产妇因心衰接受*救。经过**多的*救后,患者李女士心衰情况终于在5日得以控制并趋于平稳。

产妇要顺产是考虑再次生育

5日,记者再度来到华侨医院获悉,原本在产科内接受*疗的李女士,前日18时被转送到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继续*救。医院产科主任李瑞满表示,“从下午4点发现患者存在心脏衰竭等危险症状后,医院立即组织了*救,一直持续到当晚7点,其病情方才稍显稳定”。

在重症监护室外陪护的亲友马先生说,“她当时没有考虑过,主要是考虑到顺产后马上就能进行妊娠,而剖腹产后再次生育往往需要等上两到三年,类似想法在汕头农村妇女中很常见。倒不是担心手术生产的费用要比顺产高。”

**称相关规范需要完善

医学伦理**董玉整前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北京产妇死亡等悲剧事件发生后,***今年2月出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其实在赋予医院紧急避险、*救优先方面做出了重大的进步。但还存在需要进一步细化的地方。

比如在法律法规的层面上,应该对“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做更为细致的规定。解释清楚,“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究竟是什么情况,包括哪些情况?“无法及时签字”是否包括患者在清醒的情况下**签字?患者家属的签字是否具有或在何种意义上具有患者签字的价值?在什么情况下,患者家属的签字可以代替患者的签字?不解决法规层面的这些疑惑,类似的案例还会经常发生。

卫生厅副厅长发微博与网友探讨

5日,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在个人微博中发帖邀请各路网友讨论。“胎盘早剥是手术适应症,这是科学。*近广州华侨医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产妇因为坚决要顺产,在母子危殆的时候,医生不顾个人得失果断施行手术,此时错过*佳手术时间,导致子亡母危。请问:如以病人为中心,尊重产妇意见,*后母子双亡;如医生遵循医疗原则,子亡母危或也双亡,两种情况责任谁负?”

此帖引起了众多转载及评论,多数网友认为此案更多属于医学伦理的讨论范畴,引发了人们对医患之间的不信任的思考。有网友挺医生,认为产妇没有专业知识,医生没有过错。也有网友认为“自己的生命由自己做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自己的生命权,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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