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栀梓:治理“小金库”应从源头控堵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昨日下午,广东省纪委通报了十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私设“小金库”的典型案件。据悉,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在自查自纠和**检查阶段均没有发现“小金库”的63个“自查自纠零申报”和“**检查零问题”的“双零”地区和单位,全部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经督导核查共发现“小金库”96个,涉及金额3200多万元。

虽然**纪委、财政部、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在*理“小金库”上决心很大、办法颇多、措施有力,惩处也是越来越严,但是*理“小金库”为何就像割韭菜一样“前面割后面长”,如同“野*烧不尽,歪风吹又生”呢?我想,这大概与滋生“小金库”的社会“土壤”和其蔓生的条件没有被**铲除有关。“小金库”里的资金从何而来?笔者认为不外乎有两条渠道:一是从上级对下边的项目建设及其转移支付拨款而来,二是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各种***中而来。

由于在各种项目建设资金的拨款和转移支付资金的支付上,尚存在不公开透明、不规范运作,一些单位为了向上争取这方面的资金,往往采取某种“激励政策”,鼓励有关人员通过各种“关系”跑项目,要资金,许诺在资金到位后给予单位或个人一定“奖励”,这种“奖励”实际上就成了“比例分成”,结果就流入了某些单位的“小金库”,甚至塞进了个人的腰包。

由于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大量存在,有些是规范的,有些尚不够规范,还有些是违纪违规违法的***,在某些单位并没有将这些通过收费取得的收入全部纳入**的管理渠道,往往也采取某种“激励政策”,实行“比例分成”,以充分调动其收费的“积极性”与“**性”,致使部分资金流入了“小金库”,成为某些利益集团的“私房*”。

由此可见,在*理“小金库”上,**及有关部门与其在终端实行严查,还不如从源头上控堵。只要对各种项目建设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实行公开透明、规范运作、跟踪监管;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加以规范、对各种违纪违规违法收费予以取缔,将各种许诺性的“比例分成”政策全部取消,一些单位的“小金库”资金来源也就被切断了,*理“小金库”也就如同釜底抽薪了。这样,在*理“小金库”上也许就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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