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份上半月将发行6期地方**债券,昨天,财政部公布了“关于公布2009年4月份上半月部分省**债券发行计划的通知”。
通知规定,为提高地方**债券发行透明度,现公布2009年4月份上半月部分省、自*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债券发行计划。除4月3日已招标的河南省**债券和4月7日已招标的四川省**债券,4月份上半月还有4月10日将招标的重庆市**债券、4月13日招标的辽宁省**债券、4月13日招标的天津市**债券、4月15日招标的山东省**债券。其中,重庆市、天津市均只计划发行一次**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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