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为了一元钱 村民将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告上法庭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浙江在线11月03日讯他们两家原是乡里乡邻,互有人情往来,却因一场“争吵”对簿公堂。昨**午,苍南县**开庭审理此案。

庄益潮是苍南县灵溪镇台溪村一家诊所的大夫,正是他,写下一纸诉讼状,将该镇原*************庭。“这事还得从去年9月中旬说起。”他向我们讲述事情的经过――

去年9月中旬,15岁的台溪村女孩阿香到庄益潮诊所看病。几天后,阿香的病情未见好转,阿香和家人认为是庄益潮误诊。

11月2日,阿香的远亲许良然带着十几人来到庄益潮的诊所,要讨个说法。当天,双方发生争执,许良然等人还骂起了脏话。

庄益潮认为自己的诊断和用药都没错,而且她的病情正逐步好转,便**“赔偿”。他还拨打110**,但民警尚未介入此事,许良然便被“劝”走了。

之后数日,阿香的一名亲人都会在诊所门口“***”。那段时间庄益潮的诊所都未开张。而今年3月20日,庄益潮年已82岁的奶奶去世,他觉得正是许良然等人的谩骂弄垮了奶奶的身体。

今年9月29日,庄益潮自拟一份民事诉讼状,状告作为“**官员”的现灵溪镇**主任科员许良然。

说起以上经过,庄益潮情绪激动。他说,此前双方一直在协调,但对方总也不愿道歉,他只能选择司法途径。

双方言辞激烈

昨**午3时,苍南县**民二庭开庭审理此案。庄益潮*坐原告席,神情自若。而被告席上,许良然缺席,由委托代理人王文汉进行辩护。旁听席上仅有4人,许良然的弟弟表情严肃地坐在第三排中间座位。

庄益潮高声宣读诉讼状,“许良然不顾公务员的身份,挑起事端后,原告祖母以半瘫的病躯用藤椅移动身体至其跟前,用及其哀求的好话相求其停止诬害的行动,作为行政干部的许良然不但不停止无赖行径,反而忤逆老人家说她‘老不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了原告名誉权……”

作为委托代理人的王汉文进行辩护,称庄益潮的********,脱离真相。

当庄益潮的证人,他的小姨子出庭作证时,坐在旁听席上的许良然弟弟更是几次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高声反驳。被法官制止后,他才坐定。他摇着头说,庄益潮的话不能信,事实并非如此。而当记者问起经过,他称自己当时并未在场。

因庄益潮所申请的一项调查书写不明确,法庭宣布择日再审。

被告另有说法

庭审结束后,许良然的委托代理人王文汉向记者说起事情的“另一面”。

王文汉说,他们两家的关系原本不错,素有人情往来。以前庄益潮的母亲去世时,许良然还送了300元的“人情”。

而对于此事,他称许良然从未参与。去年11月2日是许良然兄嫂的生日,全家聚在一起为其过生日。正准备出去吃饭,阿香的家人路过庄益潮诊所时便抑制不住情绪与其争吵。许良然不但没有参与其中,还帮忙劝架。只是因其身份较为特殊,庄益潮便将矛盾都转化到许良然身上。

而对于庄益潮奶奶之死与这件事情关系颇大一说,王文汉认为更是无稽之谈。

说到这里,在一旁的庄益潮高声说其“胡说”,王文汉也颇为激动地反驳。双方当场便争执起来,直到王文汉走出法庭才平息下来。

昨**午,因许良然参加会议,记者无法采访其本人。王文汉称,委托人许良然的态度很简单,他没有侵犯庄益潮的名誉权,对于伤害其祖母身体一说也与他没有关系。

庄益潮说,自己只要求许良然给他一份书面的赔礼道歉,并象征性索赔一元精神损失费。“如果此次起诉被驳回,我会继续采取司法途径,直到讨回公道。”而在此“一元”官司之前,庄益潮已经交了400元诉讼费。

据温州晚报 李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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