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下发国有金融机构高管降薪令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备受关注的高管薪酬终于有了硬性指标。财政部昨日通知称,国有金融机构在清算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时,按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90%的原则确定。

税前薪酬须普降10%

通知称,目前部分金融机构在2008年度实现业绩增长的情况下,主动降低高管人员的薪酬,这种做法符合当前**国内形势。

财政部称,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的90%,是指税前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各项福利等收入。财政部称此举是为进一步公平社会收入分配。但财政部没有明确,在计算上限时,是按照单个个人还是按照高管整体薪酬水平。

实际上高管薪酬下降10%已成行业潜在**。除了农行,已上市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工行、建行、中行和交行都对外表示高管整体降薪10%,但个别岗位高管薪酬也有上涨。

交行行长李军、副行长彭纯和*文挥2008年分别从交行领取薪酬175.08万元、143.26万元、143.26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6.8%、10%、9.2%。交行高管层自称,2008年交行全体高管薪酬在2007年的基础上集体下降10%。年报显示,该行董事长**、行长李礼辉去年税前薪酬分别为150.7万元、154.4万元,均较2007年下降10%。

业绩下降须再降10%

财政部通知称,2008年度业绩下降的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再下调10%。对于2008年经营业绩降幅较大的,高管人员薪酬降幅还应增加。

在已披露的银行保险企业中,2008年利润同比大降了64%,10名高管薪酬合计1663万元,相比2007年的1952万元,减少14.8%。其中,董事长杨超税前年薪为168万元,总裁万峰税前年薪为160万元,分别下降15.6%和14.9%。而年薪*高的总精算师邵慧中税前年薪435万,下降27.9%。如按照上述财政部设定的标准,中国人寿的薪酬总水平应至少下降20%,甚至更高。对于高于限定比例外的薪酬,是否需要退还,以及怎样退还,财政部昨日的通知中没有明确。

对于2008年薪酬的参照指标―――2007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财政部还表示,如果明显高于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应主动加大调整力度,逐步缩小与同业平均水平的差距。

本报记者 殷洁 胡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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