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省区市取消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国家发改委8月6日新闻稿称,截止7月14日,全国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22个省区市已全部取消优惠措施,全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发改委表示,此次取消优惠电价共涉及金额150多亿元。目前,所有高耗能企业开始执行新的差别电价政策。

发改委并称,将对各地取消越权优惠电价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部分地方存在的自备电厂、地方*立电网自行优惠问题,将严格督促地方及时予以纠正,**政策落到实处。

同时,对出现反弹的地方和单位,不仅要采取严厉的经济处罚措施,还将提请监察部门追究有关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日前发改委、工信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电监会、能源局等6部门联合发出《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督促各地全面纠正越权优惠电价措施,严格执行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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