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达尔 自己的控股权被自己的资金收购?!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在采访中,ST康达尔监事郝耀聪还向记者透露了一桩8年前ST康达尔控股权变更的**。

2002年6月ST康达尔发布了一项股权变更公告,称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的ST康达尔26.36%的股份,折合102,998,857股转让给华超公司,转让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3,389,851.41元:将持有的ST康达尔9.8%的股份,转让给众泉公司,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4,978,017.59元,华超公司和众泉公司分别成为ST康达尔德**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

但郝耀聪曝料称,虽然在股权转让之时,华超公司与众泉公司表示“两个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但实际上,注册资本2000万元的华超公司,是由两个自然人出资的,其中罗爱华出资1800万元,陆伟民出资200万元;注册资金128万元的众泉公司,由周菲出资115.2万元,陆伟民出资12.8万元,两个公司之间存在着一个共同的股东――陆伟民。

郝耀聪进一步透露,华超公司与众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皆为ST康达尔董事长、**大股东华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罗爱华。国有股权转让后,众泉公司卖出了其中5%的股权,套现上亿元。相对于购买股权时所付出的低廉成本,他怀疑罗爱华通过众泉公司轻松实现套利。

郝耀聪同时表示,罗爱华不仅在向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购买26%的国有资产股权时,支付的约1300万元现金中有800万元是从康达尔运输公司抽调的。而且这800万至今尚未**还给康达尔运输公司,尚有50万元拖欠。

此前,郝耀聪曾向《深圳商报》的记者透露,由罗爱华控制的华超公司与众泉公司支付的1800万的股权转让款中,除去从康达尔运输公司抽调的800万元,剩余1000万元是从康达尔集团下属的自来水公司抽调的。2002年,康达尔集团用集团名义担保,以下属的自来水公司名义向华夏银行贷款7000万元,其中有3000万元违规进入罗爱华控制的华超公司,另外4000万元进入康达尔集团。在这7000万元中,有1000万元连同运输公司抽调的800万元,共1800万元用于支付向龙岗区某部门购买转让的国有股份,从而成为康达尔集团的大股东。

当记者问及这笔“空手套白狼”的交易是否有证据证明,郝耀聪表示,他已经掌握了充分的人证物证,但现在还不能向媒体出示这些证据,要等到合适的时机把这些证据交给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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