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林木"为何滥伐 宾阳特大滥伐林木案引人深思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广西新闻网记者 余锋 通讯员 陈仕天

*近一个月,宾阳县林业部门、森林公安机关接连破获了包括3起特大滥伐林木案在内的系列案,将一些铤而走险的“木材贩子”送进了“班房”。

据悉,这些滥伐林木案林木权属明确,不存在纠纷,多集中在“退耕还林”、“社会造林”这两个方面,这些木材贩子为何在自己的地盘上违法了呢?这种现象有无深层次的原因?9月1日和2日,记者前往宾阳县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

几经周折拿下嫌疑人

“你看,这就是油锯,用它们锯树快得很,用不了几分钟,林木就**********1日晚7时许,宾阳县森林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从办公室拿出一批作案工具对记者说,这近10台油锯的背后,是源于包括3起特大滥伐林木案在内的系列案件的侦破。

今年8月28日上午9时许,宾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称,管理人员在伐区巡查中发现,在该县露圩镇周黎村8林班6小班、7小班的山场林木,未按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方式被采伐,超采伐蓄积约100多立方米……

该县森林公安局办案民警调查后得知,这片被滥伐的林木为速生桉,由周黎村委小宋村的施某承包种植在本村集体山场“龙狗山”内。几个月前,施某以13万元的价格,将这片速生桉林卖给了外地的“木材贩子”雷某、黎某。7月13日,施某向县***申请办理了两份《林木采伐许可证》,获批的采伐蓄积量为87立方米,采伐方式为择伐。之后,由施某、雷某雇用民工对该处林木进行采伐,并由雷某负责将砍伐下来的林木运到贵港市黎某经营的旋切板厂内。

8月31日,经林业工程师对采伐现场进行鉴定,周黎村8林班6小班、7小班被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的*尾桉蓄积达183.8立方米,超出株树2182株。“按照法律规定,滥伐林木蓄积达到100立方米以上,就构成了特大案件。”宾阳县森林公安局办案民警说。

然而,抓捕“木材贩子”雷某等人并非一帆风顺。原来,雷某本是横县人,在木材市场运营多年,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民警起初以多种方式约雷某出来“谈生意”,但他都警觉地回避了。后来,民警施计,由已被警方控制的林主施某联系雷出来喝茶谈采伐林木的事,雷某方才浮头,接着落网。

8月31日,**滥伐林木罪的雷某、黎某、施某三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乱砍滥伐曾经很猖獗

雷某、黎某、施某特大滥伐林木案并非个案。据介绍,作为广西林业大县之一的宾阳县,森林面积达到110万亩,而县森林公安局的每名民警要负责10万多亩林区的*安防范任务,“不可能时时监控到每一个林区角落”。一名办案民警说,在*近一个月破获一系列滥伐林木案之前,该县滥伐林木现象一度很泛滥。

“*近一个多月来破获这些滥伐林木案,近年来是比较少见的。”宾阳县森林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在这些特大滥伐林木案中,今年8月30日被警方逮捕的胡某、张某等4名“木材贩子”就很具有典型性。

原来,今年6月1日,宾阳县宾州镇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该镇太乡村委下乡村的74亩*尾桉被乱砍滥伐,其中有退耕还林户阮某的退耕还林地“营岭”山场35亩。接报后,宾阳县森林公安局即派出民警前往发案地展开调查取证。

办案民警经查获悉,今年3月28日,胡某、张某等4名“木材贩子”,以22万元的价格买下了下乡村阮某在“营地”的速生桉林木。5月11日,胡某、张某等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民工用油锯到“营岭”进行砍伐林木,并雇请车辆运到宾阳县一旋切板*****4名“木材贩子”落网后,对自己滥伐林木行为供认不讳。后经林业工程师现场鉴定,“营地”被滥伐林木蓄积量为462立方米,已远远超出了特大案的立案标准。

该县另一起特大滥伐林木案的嫌疑人是卢某。案发前,卢某在广西一家林业公司任林木抚育管理人员。

今年4月12日,卢某以14万多元的价格,向南宁市西乡塘区马某等人购买承包种植在宾阳县宾州镇河田乡塘来水库尾附近山场的速生桉林木,在未办理有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于7月26日至8月6日,亲自雇用民工到该处滥伐,滥伐蓄积达504立方米。

8月10日,在公安机关的震慑下,卢某主动到宾阳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