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地禁止部分摩托车和电动车、助力车在城区道路通行,引起部分民众不满。实际上,规范摩托车、电动车引起的争议,在很多城市都曾出现。可以说,规范摩托车、电动车,是城市管理中公共利益所在,而“摩电”则是部分民众生活所需。两种需求发生冲突时,能否因多数人利益剥夺少数人利益,就成为问题的关键。
公共利益重要,多数人利益重要,但这并不等于公共政策天然无法顾及每个人的利益。如果认识不到这点,就会推演出“一刀切”的政策。实际上,现代**的要义,正在于“少数服从多数”之前,合理公正地照顾“少数”的利益。比如限制摩托车电动车,前提应是政策有能力代偿其在城市生活中的种种角色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