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推进央企主辅分离辅业改制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本报讯******日前下发《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资产处置核销操作指引》,以推进**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

该指引要求,处置核销的资产、改制企业人员范围应当符合已经批复的主辅分离总体方案及各批次实施方案中原则确定的范围;支付的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补助金、***移交社保机构人员费用以及内部退养人员相关预留费用的标准应当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并与已经批复的主辅分离总体方案及各批次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标准基本一致。

指引称,**企业在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过程中,如果对上述批复方案有重大调整和修改的事项,应当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此外,对于采取进场交易方式处置改制单位资产的,《操作指引》提出应当审核具体程序和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