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早报报道 ***在参加博鳌亚洲**2009年年会“价格波动与新兴经济体对策”分**时,有香港媒体现场指出,***是央企高管中薪水*高的,平均日薪达到4.5万元,公司的解释说为照顾海外投资者,***又把收入捐给了母公司,造成实际收入与名义收入的*大差距,那么这是否对海外投资者形成一定欺骗性?
***说,他的薪水由*立董事决定,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拿到高薪后捐给母公司,则是他个人的自由。所有高管的收入都捐给了母公司,是因为*立董事定工资标准的时候是参照国际标准,而这个标准不符合中国国情,太高了。
***说:“他们制定的标准是,除了企业考核,还要跟国际同类公司相比,因为公司在香港注册,要同香港相当规模、市值的公司相比,如果管理层收入太低了,*立董事和投资者都不放心,认为管理层收入太低,怎么管好投资者的钱?所以说这是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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