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规强化衍生品监管卖空操作穿上“紧身衣”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进入9月以来,欧盟金融监管改革步伐明显加快。继上周跨境监管框架推出并经成员国批准之后,15日欧盟委员会又推出两项分别针对场外衍生品交易和卖空操作的监管立法建议,旨在扫除以往的监管盲区,提高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透明度和安全性,同时降低在市况动荡时卖空操作可能给金融市场带来的破坏性冲击。由于建议内容基本处于市场预期之内,更多细则需要在几个月后方可明晰,当日欧洲市场反应平淡,三大主要股指均微幅收阴。

选择在雷曼兄弟破产两周年的日子推出有关衍生品交易的监管新规,欧盟委员会可谓用心良苦。两年前雷曼兄弟破产凸显出场外衍生品市场对手方违约风险及其可能给更广泛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带来的潜在风险。因此,欧美监管者围绕此领域监管的改革**都在于**清算制度和报告制度上。欧盟委员会15日提出的立法建议规定,场外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合同应当在**数据中心注册,并通过**对手方完成交易。这相当于原来的买卖方双边交易模式转变为买方与**对手方交易,**对手方再与卖方交易,以此**欧盟监管机构及时掌握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整体情况,避免因某个合约的对手方违约带来系统性风险。

毋庸讳言,新规的实施将不可避免地提高衍生品交易成本,特别是那些主导市场的大型金融机构可能受到的影响*大。对此,欧盟负责内部市场与服务专员巴尼尔认为适当的成本付出是值得的,并称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发展更负责任的场外衍生品市场,提高其透明度。另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稍晚在另外一份拟提交的立法建议中,欧盟委员会可能会提出一项惩罚性规定,即对那些进行非清算合约交易的公司提高**金要求。

不过,新规虽严格但也不是“一刀切”。立法建议提出,像航空公司、能源生产商及其他非金融类公司,由于其参与交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对冲大宗商品价格、汇率及利率波动造成的风险,而不是为了获取*额利润,因此只要其交易活动未构成系统性风险,即可免受新规约束。

委员会15日还公布了关于限制卖空和信用违约掉期交易的规则草案,赋予计划成立的欧盟证券市场***以及各国监管机构以特别权力,即在紧急情况下可禁止或限制卖空操作或CDS交易3个月。

所谓卖空,是指投资者在看空某种股票时,从经纪人手中借入该股票后抛出,然后在发生实际交割前将卖出股票如数补进,而交割时只结清差价的投机行为。在处于正常秩序下的金融市场中,卖空机制的存在有利于活跃交投;但是在金融市场出现剧烈振荡时,卖空机制则会加剧振荡,导致市场出现非理性暴跌。此番欧盟关于限制卖空的规定相当于赋予监管当局于紧急情况下启动卖空行为“断路器”,防止卖空投机者引导市场中悲观情绪的自我实现。曾在欧债危机中因投机者卖空操作而吃过大亏的欧洲各国此番围绕限制卖空的改革立场坚定,并且走在了其美国同行的前面。

根据新规,如果投资者持有的某公司股票净头寸为作空头寸且超出了该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2%,那么他们将必须向监管机构披露该头寸规模;如果上述比例超过了0.5%,那么投资者还应向公众进行披露。此外,为了向监管机构提供更多有关交易活动的信息,卖空指令还须明确标注为“作空”。在针对*立**债券的卖空头寸方面,各国监管机构可自行决定适当的披露规则。

对于建议中提出的面向公众披露的要求,华盛顿对冲基金MFA发表声明表示反对。该公司称,向公众披露个人投资者自营投资头寸是不恰当的,将令资本市场和投资者付出昂贵代价。“针对裸卖空头寸的非公开报告体系已足以达到强化监管的效果,同时又可避免给资本市场和投资者带来潜在的负面后果。”该公司的声明称。

尽管新规清晰地传递出监管者的改革意图,但市场参与者认为仍有许多细节问题有待回答,而这可能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这是因为,负责制定细则的机构是欧洲证券与市场***,而关于设立该局的跨境金融监管法案尚等待欧洲议会的批准。因此,立法建议中分配给这一机构的任务目前只能是纸上谈兵,具体细则要到明年1月1日该局成立之后方可明朗。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