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扩大业务致储户存款被盗取 银行被判赔偿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一个来自银行的询问电话让胡女士惊出一身冷汗。向来只存不取的账户怎会接连有划款?胡女士立即到银行查询,这才发现账户已被人冒名开通了电话银行服务,并从中划走2万元。银行方面**做出赔偿,胡女士向徐汇区**提起诉讼。日前,**经审理认定,银行和胡女士在电话服务开通流程,交易密码保管等方面各自存在一定过错,判令银行向胡女士赔偿存款本金损失1万元及其他相关费用300元。

存款不翼而飞

2007年3月,胡女士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卡通”业务,并于2008年5月29日存入4万元一年期整存整取存款,随后又在去年5月30日存入1万元。然而就在胡女士进行第二笔存款操作后的几天,忽然接到银行有关异地划款的问询电话。胡女士满腹疑惑前去银行查询,方才发现了问题。

经事后调查,去年5月29日有人用手机拨打该银行电话,要求以胡女士名义开通“快易理财”的电话银行服务。在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储户信息核对时,此人只字不差地报出了胡女士的“一卡通”账号、身份证号、开通“一卡通”时所预留的家庭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准确输入了胡女士的“一卡通”密码。于是工作人员按照此人的要求将其所用的手机号以及胡女士开户时预留的家庭电话一并作为“快易理财”的指定交易电话。

随后,这个冒名者通过已开通的电话银行服务将胡女士账户内的4万余元定期存款及利息转为活期存款,并将其中的2万元划入了该银行深圳某行一账户内。而该账户经事后查证,是用假身份证开立的。

双方对簿公堂

去年10月,胡女士诉状递到徐汇**,请求**判令银行赔偿2万元存款本金损失及相应利息,同时赔偿其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2000余元。对此,银行方面辩称,“快易理财”服务属于“一卡通”客户自动享有的服务功能,故银行为“一卡通”预设的服务开通流程应作为客户胡女士自动接受的合同条款,对其具有约束力。在开通“快易理财”服务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的操作**符合预先制定的流程规范,审查了原告的各类储蓄信息,已尽到审慎的审查义务。原告的损失应由犯罪嫌疑人承担。

各自承担责任

**认为,“快易理财”服务是需要依据特定程序单*开通的一项服务功能,该功能不属于原告自动享有。就电话开通流程而言,银行将储户预留密码的功能擅自扩大至用以开通无须储户到场即能实现的业务范围,无疑增加了原告的风险。银行方既是“快易理财”开通流程的制定者及执行者,同时也是储蓄存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银行方面并不享有凌驾于原告之上的合同权利。在原告同意接受上述开通流程前,银行方无权以该流程约束原告。

关于原告交易密码泄露的问题,本案虽无直接证据证明是何方当事人所致。但根据银行业对储户密码的管理现状,可以排除银行工作人员泄漏原告交易密码的可能。**将责任方推定为原告,故认定原告应就此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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