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出台济南市最严厉拆违控违追责办法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出现100平方米以内违建的追究办镇**责任 ■未立案追诉的追究公安、监察部门责任■非法转让基本农田5亩以下给予党纪处分 ■以旧改名义建房出售的追究村两委责任■给违建供电、供水的报上级查处 ■超范围占地建设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将被追责 记者昨天从槐荫区执法局获悉,该区《依法整*违法违章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对外公布。追责对象是辖区内对依法整*违法违章建设工作负有**和管理职责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追责手段是党级、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这是我市*个区级*严厉的追究办法,追责范围之宽,力度之大**,值得其它县区参考借鉴。 出现100平方米以内违建的追究办镇**责任 该办法规定,办镇辖区内新出现违法违章建设工程的,对党委、**责任人员,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对本辖区内发生的违法违章建设2日内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追究办镇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工作责任制不落实,未按规定采取停工措施或已下达拆除意见但未执行的,追究办镇相关**责任;辖区内出现100平方米内违法违章建设的,追究办镇中层**相关责任;辖区内出现1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违法违章建设的,追究办镇分管**等相关责任人责任;辖区内出现1000平方米以上违法违章建设的,追究办镇党政主要**等相关责任人责任。 瞒报违建的追究执法、土管人员责任 对依法整*违法违章建设工作负有**和管理职责的区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员,在查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这几种情形的主要内容是:对违法违章建设发现不及时、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力的,追究相关巡查人员责任;谎报、瞒报、拒报违法违章建设情况的,追究辖区城管执法中队、土管所等相关负责人责任;对违法违章建设依法应作出而不作出拆除、没收认定或者决定的,追究部门主要**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因立案不及时、对群众举报不重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未立案追诉的追究公安、监察人员责任 对依法整*违法违章建设工作负有立案、查处责任的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责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这几种情形的主要内容是: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非法转让、倒卖其它土地20亩以上,未立案追诉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未立案追诉的。对于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以上,或者其它耕地2公顷以上,或者其它土地3.33公顷以上;12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未立案追诉的。不履行支持、配合职责、致使未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设或查处不力的。对参与违法违章建设企业不按规定缴纳税款,未立案追诉的。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