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严控房贷假按揭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新华网上海4月22日电上海银监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在沪中外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付款比例和利率规定,严禁变相放宽贷款条件,严防“假按揭”和“零*付”。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暖,不少商业银行加大了对房贷业务的“招揽”力度。在操作中,对部分非*套自住型或改善型普通住房也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并变相突破“*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的要求。而一些中介机构则通过串通买卖双方做高房价,以实现“零*付”或“低*付”。

上海银监局向在沪各商业银行提出以下要求:一是严禁以对VIP客户实行区别对待政策为名放宽贷款利率和*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二是严禁以另行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或银行通过与中介机构合作向客户进行费用返还、垫付*付款等方式降低条件,变相突破监管政策;三是严格审查客户*付款的充足性和真实性,不得允许*付比例不足的客户以银行信贷资金或以*****等方式支付*付款。

此外,各商业银行还被要求加强贷前、贷时、贷后审查及管理,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严格执行与借款人“面谈”“面签”制度,严防“假按揭”。

上海银监局还提出,要完善中介机构资质评估和准入制度,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中介机构建立“黑名单”制度,并设立退出机制;严禁通过恶意抬高中介机构手续费方式争夺他行客户;各商业银行应选取信誉良好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并对房地产评估价格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防止外部人员通过虚增评估价格达成“零*付”或“低*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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