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解读农村消费潜力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 王 宾

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差距较大,且此差距存在扩大趋势。当前**正面临着一场深刻的金融危机,中国的宏观经济也终于走到了必须依靠拉动内需才能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当口,此时谁也不能再忽视拥有9亿农民的农村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量。当我们谈到农村消费长期落后的现状时,同时也是在说,农村消费有充足的空间去挖掘。

当然,认识到这一点还远远不够,我们更需要用详实的调查,从真实数字的比较中获得更为细致的材料,关心农村、农民究竟还有多少消费需求有待满足,从而找准今后的着力点。

城乡消费差距:1个城镇居民>3个农村居民

统计显示,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差距较大,且此差距存在扩大趋势。从2000年?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从4998元增加到9997元,增加了4999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从1670元增加到3224元,仅增加了1554元。在此期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比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倍数则从2000年的2.99倍扩大到2006年的3.07倍,进而扩大到2007年的3.10倍。从各类消费项目来看,城镇居民的人均支出均远高于农村居民:2007年,在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杂项商品与服务等项目上,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农村居民的2.61倍、5.39倍、1.71倍、4.04倍、2.13倍、4.44倍、6.32倍和4.82倍。

农村居民不仅与城镇居民相比在人均消费水平上存在差距,而且其消费结构也有待升级。从图2可以看出,城镇居民在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等与生活质量紧密相关的消费项目上的支出比重均高于农村居民;而农村居民在食品、居住和医疗**等属于基本生活**范畴的消费项目上的支出比重明显偏高。下面我们具体通过食品消费和耐用品消费的结构差异来进一步分析城乡间的消费差距。

表1反映了城乡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购买主要食品数量的差异,从表中可以看出,农村居民虽然基本解决了吃饭问题,但是饮食的营养结构还不合理,淀粉的摄入量明显偏多,而**蛋白和维生素的摄入量则明显不足。农村居民除了粮食和酒的人均消费量超过城镇居民外,其他食品消费量均低于城镇居民。尤其是鲜奶和水果,农村居民的全年人均消费量还不足城镇居民的1/3,牛羊肉、家禽、鲜蛋、水产品等具有较高营养价值的食品消费量也不足城镇居民的一半。

图3反映了城乡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年底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的差异。农村居民家庭除了摩托车的每百户平均拥有量超过城镇居民家庭外,其他耐用消费品的拥有量均远远少于城镇居民家庭。比如,95%的城镇家庭都已经拥有了空调机,而农村居民家庭中拥有空调机的还不到1/10;约有一半的城镇居民家庭拥有了家用电脑和照相机,而农村居民家庭中拥有这两样消费品的比例还不到1/20。此外,截止到2007年末,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淋浴热水器已达80台,拥有微波炉已达53台,1/10左右的家庭开始拥有家用汽车、健身器材、摄像机等**消费品,而这些**消费品在农村居民家庭中的拥有量则微乎其微。城乡居民家庭对耐用品的消费需求差距较大的原因有多种,当然与农民的生产需要和生活习惯有一定关系,但*主要的因素是农民收入偏低以及农村社区电力、互联网等基础设施不到位限制了农民消费水平的提高。

地区差距:东部****

不仅城乡之间居民的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存在较大差距,各地区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也存在较大差距。2007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①农村居民家庭生活消费总支出分别为4281元、2938元、2527元和3180元,东部地区农村居民家庭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分别达到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1.46、1.69和1.35倍,区域差距比较明显。此外从图1中可以看出,几乎在所有生活消费支出项目上,东部地区农村居民家庭的消费支出水平都要明显高于其他地区。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22108万个农村常住户的调查更加清楚地显示了不同地区间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差距。

1、住宅

2006年末,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有住宅面积128平方米。99.3%的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拥有1处住宅的20450万户,占92.5%;拥有2处住宅的1421万户,占6.4%;拥有3处以上住宅的77万户,占0.4%。其中,东部地区农村居民拥有2处住宅的比例已经接近1/10,而东北地区还有2.1%的农户没有住宅。

农村住宅结构主体为砖木和砖混结构。住宅为砖木结构的9799万户,占44.3%;砖混结构的8706万户,占39.4%;钢筋混凝土结构的1335万户,占6%;竹草土坯结构的2124万户,占9.6%;其他结构的144万户,占0.7%。值得注意的是,在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分别还有21.8%和15.3%的农户住宅为竹草土坯结构,而这一比例在东部和中部地区均在5%以下。

农村住宅估价多在5万元以下。1万元以下的占25.3%,1?5万元的占47.4%,5?10万元的占18.7%,10?20万元的占5.9%,20?30万元的占1.5%,30万元及以上的占1.2%。在10万元以上的农户住宅中,东部地区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尤其是20?30万元和3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东部地区的比例更高。

2、饮用水

在全国调查农户中,反映获取饮用水存在困难的住户占10.3%,而在西部地区,这一比例高达22.2%;东部地区使用入户管道水的住户超过了70%,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比例刚过40%,而中部地区则只有28.5%;东部地区接近一半的农户已经在饮用经过净化处理的水,饮水安全比较有**,而其他地区住户的这项比例均在20%以下。

3、炊事能源

总体上,我国农村居民炊事使用的能源主要仍以传统能源为主:柴草约占2/3;煤约占1/4;煤气、天然气约占1/10。但是,东部农村主要使用煤气或天然气的住户所占比例已达27.2%,成为仅次于柴草的第二大炊事能源;其他地区主要使用现代化能源的农户比例还不高。

4、耐用消费品

2006年末,全国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彩电87.3台、固定电话51.9部、手机69.8部、电脑2.2台、摩托车38.2辆、生活用汽车3.4辆。其中,彩电、固定电话和手机在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普及程度明显要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而东部地区电脑、摩托车和生活用汽车的普及程度则明显高于其他地区。

收入群体差距:高低差距达4倍

处于不同收入层次的农村居民家庭用于生活消费的日常支出存在很大差距。2007年,按收入五等份分的农村居民家庭中,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高收入户和高收入户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1850.59、2357.9、2938.47、3682.73、5994.43元。高收入户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达到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以及中等收入户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24、2.54、2.04倍。由表7可见,在各项消费项目上,不同收入群体的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水平均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在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交通通讯以及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等消费方面,高收入户的人均消费水平已经达到低收入户的人均消费水平的4倍以上。可见,不仅如何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消费水平差距值得重视,如何缩小农村内部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消费水平差距也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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