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投资税收新政将出台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东方早报记者 罗晟 张颖 发自北京

昨天,由商务部和中国贸促会主办的“第三届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商务部部长助理王超、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副司长刘洪宽出席,并分别介绍了金融危机形势下,国家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据张伟介绍,今年经济增长单靠扩大内需、投资及对外出口“三驾马车”的拉动,仍然有一定风险,因此中国贸促会今年会组织约1000家内地企业,到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扩大商机,希望透过**新兴市场,帮助企业“走出去”。

组团**站仍为欧洲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伟透露,该出访计划是:本月稍后*先将组团到欧洲,5月前往中东地区,8月出访拉美地区,11月则是亚洲地区。此外,中国贸促会还将率领一些企业到特定国家或特定城市进行交流,促进贸易活动。

关于中国商务部稍后将组织法国采购团,张伟认为,中法之间的贸易往来已在**之中,经贸投资及往来将会陆续增加。他预计,采购团将会在法国进行资源及科技领域的洽谈活动。

支持五类企业“走出去”

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副司长刘洪宽在会上表示,随着各类经济主体实力的增强,在大型国有企业保持境外投资主导地位的同时,民营企业的境外投资也快速增长,境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已基本形成。目前,跨国直接投资面临着机遇,国家会继续支持具有条件的央企及民企在五大领域开展对外投资合作:

一是开展对外资源合作。在坚持立足国内、节约优先的前提下,中国将进一步加大境外石油、天然气和重要矿产资源等领域的合作开发力度,实施长期贸易策略,拓宽境外资源合作的渠道和领域。

二是开展海外科技智力合作。为鼓励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中国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欧美等境外科技资源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设立研发中心,通过开展科技和智力合作,共同提高中国企业和当地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是开展先进制造业领域对外投资。中国企业可发挥在制造业方面的相对优势,通过开展境外投资合作,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企业一起共同建立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打造**品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

四是支持对外基础设施投资合作。中国工程建筑企业有很强的竞争力,中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参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水利、交通、能源、通信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当地投资环境。另外,鼓励开展与发展中国家在卫生、学校等公益事业方面的合作,增进中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良好关系发展。

五是积极推动服务业走出去。中国的金融、电信、交通、运输等服务业有实力的企业相对比较集中,中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从事分销、银行、基金管理、航运等服务,提高服务业的质量和水平,同时也可为投资所在地**更加充分的就业机会。

将**相关税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在会上表示,根据我国当前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将把进一步做好对境外投资企业的税收服务与管理。

他表示,税务总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新的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的办法,争取尽快**。该规定将对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所得的确认、亏损的弥补、境外已纳税款和减免税的处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一系列问题予以明确,增加企业纳税的确定性,规范境外所得的管理制度等。

王力表示,税务总局还将进一步完善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运输设备的出口退税政策,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充分考虑其对外投资的特点,改进政策支持方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规范管理程序,促进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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