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受权播发修订后的邮政法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国家主席***签署第12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

修订后的邮政法共分9章87条,分别为总则、邮政设施、邮政服务、邮政资费、损失赔偿、快递业务、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法律规定,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邮政普遍服务。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和地方各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法律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法律还对**扶持农村边远地区邮政设施的建设、完善邮政****、邮政企业业务资费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修订后的邮政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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