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费祸起重点校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有学者认为,择校的实质是家长利用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来展开占有**教育资源的竞争。此外,在教育优先原则下的**教育和“**校”政策制造了差异,并逐渐扩大了差异。也有**指出,**应该限期*理这些问题,建立依法执教的**问责制。

本报记者 丁国元 实习记者 杨录新

王璐是北京市宣武区的一名初三学生,6月24日,她就要参加中考。现在不仅她加紧时间备战,她的父母也在为这一“关键”考试紧张地忙碌着,四处打听今年“择校收费生”的标准。他们怕孩子分数不“达标”,无法进入“好学校”,已经准备好数万元“择校费”。

在北京,大部分家有考生的家长都像王璐父母一样为孩子的升学殚精竭虑,四处打听“小升初”的游戏规则、走后门、花重金报班……五花八门,走什么路的都有,千方百计要孩子有个“***”。

“择校热”愈演愈烈,择校费也是水涨船高,导致出现严重的教育腐败。这引起了社会的强烈不满。一些教育界人士也认识到,“**学校”已经成为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发展的严重障碍,要求取消**学校,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呼声日益强烈。

公众反对择校呼声日益高涨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和新浪教育频道联合开展了关于取消择校问题的调查,在1082名受访者中,有70%的受访者有过择校经历,超过七成的受访者表示赞成在义务教育阶段取消“**学校”,其中表示“非常赞成”的超过61%。

在“您认为要实现教育均衡,全面取消择校,首要工作是什么?”这个问题中,有37%的受访公众认为要“真正取消‘**学校’、示范性学校”,其次是“长期有效地实施校长、教师交换流动政策”,选择这个选项的公众占受访者的29%。在“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和择校热,您认为应该首先问责谁?”这个问题上,有超过76%的受访者选择了“教育主管部门”。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李芳博士针对择校问题在北京市做了一个调查,发现当前择校现象越来越普遍化、规模化、公开化。“择校不仅仅是**阶层在做的一个游戏,很多中等收入的家庭也热衷。择校费数额一路攀升,很多学校划出公费线、自费线、赞助线,差一分交的钱就差好几万。各学校入学门槛形态多样,考核方式五花八门。”

李芳说,我国禁止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但在这种禁令下择校却禁而不止。“择校的实质是家长利用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来展开占有**教育资源的竞争。关键的原因就在于我们现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供求是不平衡的,**资源非常短缺且不平衡。”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在教育优先原则下的**教育和“**校”政策制造了差异,并逐渐扩大了差异。“在差异存在的情况下,选择就一定会存在。”

本质就是维护小团体利益

“**校的存在导致择校,而择校破坏了社会公平和教育公平。”北京市政协教科文卫体特邀委员、北京一中原校长王晋堂指出,“择校对于我们的孩子是极大的伤害,择校成功孩子觉得父母有本事,不成功的孩子抱怨父母没有社会地位,没能为自己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王晋堂认为,近年来出现的名校办民校是教育产业化的一个怪胎,“牺牲了教育的公益性,而且也是国有资产明目张胆的一种流失。”名校办民校使一些学校收到很大的利益,因为可以合法收费,同时还可以先选择学生,这对普通校、薄弱校的发展,以及民办学校都是一种打击,破坏了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

“问题的本质就是维护群众利益还是维护小团体的利益,维护教育公平还是维护特权?维护择校,容许择生,就是保护校际间差距,就是保护**校体制。”王晋堂说,“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分**学校和非**学校,但是实际上到今天还没有取消。”

必须取消“**学校”制度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表示,21世纪教育研究院日前提出了一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理择校热的建议》,准备在会后修改以后提交给国家教育发展规划办公室。

“关于择校热产生的原因。我们比较多地强调的是一种社会和文化背景的原因,包括望子成龙、高考制度、就业竞争等,这些东西的确很难改变,但是这只是一个背景。事实上我们看到,应试教育环境急剧恶化是近几年的事,尤其是小学阶段的气氛急剧恶化。很多人说是短缺的优势教育资源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矛盾。这句话非常虚伪。我们的优势教育资源比10年前或15年以前增加了不知多少倍,而我们的学龄人口比10年前或15年以前大大降低了,怎么能够说供求关系越来越紧张了呢?显然有特定的制度性原因,这种制度性原因就是一个变相的“**学校”制度,我们人为用倾斜的方式打造少数名牌学校,人为地制造学校差距。”

杨东平坚决主张取消择校收费制度,“择校收费制度是人类历史上非常恶劣的或者前所未有的一个坏制度,也就是说把钱权交易合法化、制度化。”

杨东平同时认为,解决择校问题“不能过于理想化”。“我们可以限期整顿,比如三年或者五年逐步取消,北京已经在逐步缩小择校生的比例。第一步首先应该做到由公众参与来审查名校的择校收费,不应该使它有监管之外的黑洞。这些学校应该公开它的账目,应该公开择校费使用的方向。”

呼吁建立问责制

要在现实中真正实现依法办事,就必须要建立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均衡是由宪法规定的,这是国家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中央教科所研究员程方平指出,在法律规定下应该是责权对等的,“我们现在一些**领导在实施权利获得利益的时候,包括校中校、名校办民校等,他们是心安理得的。”

“义务教育就是保证每一个人基本的教育权利,公民的素质要通过义务教育达到,这是**的责任。”程方平说,“要让我们的主管部门,我们的**知道,你所做的每一个**安排,后边都是有责任的,而且这个责任是非常重大的,我们13亿人在盯着。”

杨东平也指出,应该建立依法执教的**问责制,**应该树立自己的目标,限期*理这些问题,实行问责制。“事实上,在2006年教育部在成都召开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现场交流会上,教育部已经提出一个限期*理的目标,当时提出来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做到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大大减少,等等,现在已经到第三年了。我们的**责任究竟履行得怎么样?”

“我建议像打击黄赌毒那样,严禁戕害小学生的奥数训练等辅导班,现在这种名校办民校的奥校,都是变相内外勾结,在课堂上讲奥数题,小孩解不出来,老师就对孩子说你要到哪里的奥校去学,这些名校老师下课了就要到奥校去上课。如果**出来问责的话,这种现象根本不应该发生。”杨东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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