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2月1日消息:一中年男子为利所趋铤而走险,长途运输**13余公斤被人赃俱获。日前,黄浦检察院以**运输毒品罪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批准逮捕。
徐某,男,49岁。1989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被改判有期徒刑20年。2006年刑满释放后他先买了一辆二手轿车从事“黑车”运营,之后又换了辆新轿车。
2010年秋,本市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徐某经常驾驶轿车往返于四川与上海之间,有从事运输毒品活动的嫌疑,遂展开守候伏击。同年10月14日晚上7点左右,徐某驾驶一辆牌照为苏DKA357的黑色桑塔纳车至上海G50沪渝高速徐泾收费检查站时,被伏击的公安侦查人员当场抓获。随后在对缴获的黑色桑塔纳轿车进行检查时,当场从其车前引擎盖下的空调进风口处查获36包用黑色塑料袋包装的白色晶体状物品。经上海市毒品检验中心鉴定,这36包白色晶体共重13321.39克,甲基***成分含量均为79.21%。之后,侦查人员又从徐某在上海西北部的暂住地内缴获白色晶体一包,重量为6.56克,经鉴定亦含甲基***成分。
根据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一千克以上、***或甲基***五十克以上或者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