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陈江会”成果
■就大陆企业赴台投资事宜达成共识
■签署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
积极鼓励并推动大陆企业赴台考察、投资,希望两岸业务主管部门以适当方式建立沟通机制,共同推动大陆企业赴台投资
■签署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
将两岸常态化包机转换为空中定期航班;增开南线和第二条北线双向直达航路;大陆增加6个直航点
■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
尽快推动双方商业性金融机构互设机构;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在现钞防伪技术等方面开展合作
■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
**打击涉及**、枪械、毒品、人口贩运等重大犯罪,诈骗、洗*、伪造或变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等经济犯罪
据***南京4月26日电26日上午,海峡****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南京紫金山庄举行****协商以来的第三次会谈。
双方在解决两岸空中定期航班、金融合作、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问题方面取得共识。
双方同意将两岸常态化包机转换为空中定期航班,实现两岸航空运输业务正常化。增开南线和第二条北线双向直达航路,将客运班次由目前每周108班增至270班,增加合肥、哈尔滨、南昌、贵阳、宁波、济南等6个直航点。双方在税收互免、收入汇兑、航空安全等方面加强合作,按航空惯例处理相关事宜。
双方同意加强两岸金融领域广泛合作,相互协助履行金融监管与货币管理职责,共同维护金融稳定。建立两岸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尽快推动双方商业性金融机构互设机构,继续磋商两岸金融机构准入及开展业务等事宜。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先由商业银行等适当机构,通过适当方式办理现钞兑换、供应及回流业务,并在现钞防伪技术等方面开展合作。
两岸同意在民事、刑事领域开展互助,采取措施共同打击双方均认为**犯罪的行为,**打击涉及**、枪械、毒品、人口贩运及跨境有组织犯罪等重大犯罪,诈骗、洗*、伪造或变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等经济犯罪。互助送达民刑事司法文书、调查取证、移交罪赃,认可及执行民事裁判与仲裁裁决,移管被判刑人。
双方一致认为,应秉持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原则,积极鼓励并推动大陆企业赴台考察、投资,以利加强和深化两岸产业合作,实现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和制度化。希望两岸业务主管部门以适当方式建立沟通机制,共同推动大陆企业赴台投资。
陈云林和江丙坤责成**会务人员依据上述共识整理协议文本,尽快签署《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等3项协议,并公布双方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投资事宜达成的共识。
陈云林指出,前述4项议题的解决,将进一步完善两岸直接“三通”,建立两岸金融监管与货币管理合作机制,初步实现两岸双向投资,推进两岸经济往来正常化,维护两岸交往秩序和两岸同胞权益,进而为协商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条件。
双方还就**下半年协商议题规划、**会务联系与交流等事宜交换了意见。双方原则同意于下半年适当时候在台湾举行第四次会谈,同意在去年台北会谈中讨论过的相关议题中选择第四次会谈的议题。陈云林建议优先商谈两岸渔工劳务合作问题,两岸检验检疫合作问题,两岸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和市场监督合作问题,避免双重征税问题。
陈云林强调,当前**金融危机对两岸经济发展产生严重影响,世界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两岸同胞是骨肉兄弟,当此困难时刻,更需要双方凝聚心力、和衷共济、加强合作、共御危机。大陆方面已经表示,将推动大陆企业赴台投资,扩大对台产品采购,鼓励台资企业到大陆**市场,增加大陆游客赴台旅游,协商建立符合两岸经济发展需要、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双方密切合作,携手并进,就一定能在****和平发展的轨道上,克服困难,共创互利双赢的经济荣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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