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要求各银行严禁变相放宽房贷条件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本报讯上海银监局昨天透露,该局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在沪中外资商业银行落实国家信贷政策,严格执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付款比例和利率规定,严禁变相放宽贷款条件,加强贷款审查制度执行力度,严控住房按揭贷款风险。通知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中商业银行与中介机构、房地产评估公司的合作行为提出规范要求。

上海银监局重申了有关规定,各商业银行在制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政策和办理相关业务时,应严格执行此前***、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公布的有关*付款比例和利率的相关规定,除*套自住型普通住房和*套自住改善型普通住房外,贷款*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且贷款*付款比例应随套数增加而提高,具体提高幅度按各总行相关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同时,上海银监局向在沪各商业银行提出以下要求:一是严禁以对VIP客户实行区别对待政策为名放宽贷款利率和*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二是严禁以另行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或银行通过与中介机构合作向客户进行费用返还、垫付*付款等方式降低条件,变相突破监管政策。三是严格审查客户*付款的充足性和真实性,不得允许*付比例不足的客户以银行信贷资金或以*****等方式支付*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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