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部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章5月1日起施行
综合***电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日前联合公布《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该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
《处分规定》共15条,对适用范围、应受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及其处分幅度以及案件移送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干部和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违反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公布统计资料等危害性较大的行为,明确了具体量纪标准。
《处分规定》指出,地方、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人员,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
规定指出,地方、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人员,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严重失实的统计数据,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发现后不予纠正,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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