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改统计数据情节严重者开除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我国**部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章5月1日起施行

综合***电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日前联合公布《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该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

《处分规定》共15条,对适用范围、应受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及其处分幅度以及案件移送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干部和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违反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公布统计资料等危害性较大的行为,明确了具体量纪标准。

《处分规定》指出,地方、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人员,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

规定指出,地方、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人员,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严重失实的统计数据,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发现后不予纠正,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