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整治规范民营医院 宣布“六不”原则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继暗访检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后,上海整*规范民营医院再出新办法。近日,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在召开行业自律专项工作会议时宣布了民营医院规范行医的“六不”原则,并明确医院院长为**责任人。

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要求,民营医院在开展诊疗活动时必须坚持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和安全,严格做到“六不”,包括:不超越执业登记范围;不擅自改变诊疗科目,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执业活动;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或未经注册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事相关执业活动,严禁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跨专业、跨行业的执业活动;不出具虚假化验检查报告;不夸大、歪曲或隐瞒患者病情;不诱导患者过度检查、过度*疗,不***等。

此外,将医院诊疗科室出租或承包给其他个人或组织、在公共场所发放未经许可登记的宣传小册子等也在“六不”之内。同时,民营医院院长也被明确为本单位自律工作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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