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核心技术 不再吃“哑巴亏”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随着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运用技术壁垒早已不是国外公司的**,反而是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打起了中国企业核心技术的“小算盘”。

松下**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侵犯**,可以说是一个典型案例,如何通过多种手段保护好我国企业的核心技术显得十分必要。

尽管被竞争对手轻易获得了核心技术和项目管理经验,但方大集团有一套范围广泛的**体系,发现问题之后,起码还有**途径。但对国内很多企业来说,由于缺乏**意识,在被侵权的时候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以某平板显示行业上市公司为例,该公司拥有相关领域的多项核心技术,但截止到2008年,公司竟然没有一项**。究其原因,是因为**申请是以“公开”换“专有”,出于核心技术的保密要求,公司不愿透露相关的技术指标,结果造成创新型企业没有任何**的尴尬局面。直到去年,公司管理层才意识到**的重要性,担心出现自己应用多年的技术反成了侵权行为的现象,一口气申请了数十项**。

事实上,即便有了很多**,方大集团在该案中也是苦不堪言。毕竟,核心技术是掌握在骨干人员手上的,很多公司费尽心思制定各种协议和激励手段,就是为了留住人才。从理论上讲,核心技术人员都签有保密协议,并有竞业禁止义务,但从实际操作中看,技术泄密对公司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而通过法律途径往往耗时耗力。所以,想要留住人才,要么是学习华为等大型企业,出现技术人员泄密就严格追责、进行*额索赔;要么是通过激励手段和企业文化建设,让人才与公司一起发展。

对于很“不幸”地出现核心技术人员被挖走或核心技术泄密的情况,公司也须及时反应,防患于未然。回到方大集团的例子,公司其实早在2006年就发现核心团队被松下挖走的问题,但出于各种考虑没有深究。直到松下具备了和公司竞争的实力,方大集团才如梦方醒。考虑到我国**诉讼体系尚未完善,一场官司打下来可能两三年已过,这让被侵权的公司十分被动。试想,如果三年前方大集团就针对骨干员工离职进入竞争行业进行诉讼,恐怕就不会出现今天的问题。

在产业转型的大背景下,除了技术、人才、渠道等核心竞争力之外,对上市公司来说,树立**意识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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