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九江讯 *席记者曹诚平报道:本报8日刊发的《这栋房子到底是不是私建房》一文,报道了有人在瑞昌市中心城区建起一栋单*的房子,疑似私人违规建房,而相关部门面对记者采访全都声称“不知道”一事。稿件见报后,引起瑞昌市委、市**主要**的高度重视,指定瑞昌市委常委、**部长、市委办主任张友信专门负责调查此事。那么,这栋房子到底是不是私人建房?24日,记者再次来到瑞昌进行了调查。
知情人透露土地以商品房形式出售
24日,记者来到瑞昌市看到,这栋房子已经停止施工,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向记者透露了此房的**。
据这名知情人介绍,这块地之所以单*建起了这栋房子,是因为2005年7月13日,瑞昌市环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将地块以商品房的形式出售给了朱某,由朱某自行承建。“将没有开发的土地以商品房的形式出售,显然是非常荒谬的,是非法的!”采访中,国土和房产部门有关人员都这样表示。
疑似私建房未到房产部门登记
记者从瑞昌市房产局了解到,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产部门登记备案。但是,经瑞昌市房产局产权交易中心查档,到目前为止,该房子还没有办理合同备案登记手续。
调查组负责人张友信告诉记者,“等调查结果出来后,将对违纪的职能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市委、市**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