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两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亿元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本报济南10月23日讯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纪念大会暨诚信兴商宣传大会今天在济南举行,副省长才利民出席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省委**部部长张传林,国家商务部、中消协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才利民指出,《条例》贯彻实施两年来,全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日益深入人心,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和自觉行动。目前,一个由行政执法、社会保护、**监督、企业自律四位一体的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已经形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和诚信兴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消费者充分行使各项权利。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不断健全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切实把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好、发展好。广大经营者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充分尊重消费者权益。各级消协、行业组织、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为和谐消费***佳环境。

记者了解到,自2008年10月1日实施《条例》至今,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和消协共受理消费者申诉和投诉 17.3万件,解答消费者咨询 73.1 万人次,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 3.32 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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