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二套房认定细则:公积金或认房又认贷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见报后,引起市民广泛关注。记者采访了解到,对公积金贷款“二套房”、“三套房”如何认定,济南市此前相关政策是否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整和细化是市民*关心的问题。

*付比例是否调整 市民关注

从10月1日起,济南市公积金贷款*付比例提高到30%。“公积金贷款新政发布后,购买*套90平方米以下住房,*付比例能不能降低点?”对于刚刚**的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正准备买套小户型结婚的小李极为关注。“要是按国家新规定,90平方米以下*套房*付比例能从现在的30%下调到20%,我就可以继续考虑买房了。”

**解读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表示,按照新的政策,*套房*付下限为20%,济南规定下限为30%,在新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可以调也可以不调”。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从鼓励初次置业者选择小户型住房的角度考虑,90平方米以下*套房*付比例可以下调至20%,以减轻刚性购房者的负担。

如何认定“二套房” 市民关注

“我现在*关心的是如何认定‘二套房’,是不是会向商业贷款那样‘认房又认贷’?”市民小崔告诉记者,自己住的房子是此前利用商业贷款买的二手房,面积比较小,现在孩子大了,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一套大一点的房子改善居住条件,“已通过商业贷款购房,再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算不算第二套?”

此外,已利用公积金贷款买过住房但已还清贷款、已有住房但并非利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购买、已有住房但暂时难以办理房产证,这几种情况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否应算“二套房”、“三套房”?不少市民表示期待相关部门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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