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新规打击银行卡犯罪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ATM每卡每日转账金额不得超5万元

本报讯昨天,央行、银监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四部门对***套现、ATM转账金额及银行卡发卡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个人不能代理多人办卡

新规表示,个人代理他人办卡的,发卡机构必须同时核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真实身份。无正当理由不允许个人代理多人办卡。对已在银行大量开户或申卡的持卡人申请办卡,要从严审查。新规强调,禁止单位代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对申领*张***的客户,发卡机构要对客户亲访亲签,不得采取全程自助发卡方式。谨慎发展无稳定工作、收入的客户群体,从严授信。发卡机构不得将***发卡营销业务外包,不得擅自对*****利率、计息方式、免息期计算方式等进行调整。

ATM转账每卡日金额不得超5万元

假如持卡人没有主动申请并书面确认,银行不能让持卡人的银行卡具有电话转账、ATM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等自助转账类功能。新规还对ATM转账金额作出了明确规定,持卡人开通电话、ATM转账的,每日每卡转出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

持卡人开通网上银行转账的,应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安全认证方式,否则单笔转账金额不应超过1千元人民币,每日累计转账金额不得超过5千元人民币。

对同一持卡人大量办卡、频繁开户销户、短期内资金分散汇入集中转出等异常情况,新规要求相关机构及时进行反洗*报送。对有疑似套现、欺诈行为的持卡人,发卡机构可采取临时锁定交易等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确认存在套现、欺诈行为的持卡人,发卡机构应采取止付卡片、追索欠款等措施。

新规同时要求银行等收单机构加强ATM巡检、监控,要加大傍晚、夜间等案件高发时段ATM的巡查和监控力度。

***套现被严密监控

新规要求对***广告进行规范管理。***广告中不得含有“***提现”、“***贷款”、“POS消费提现”、“**取现”、“办卡**一条龙服务”、“代还*****款”等违法违规提供***办理和提现服务的内容。对发现的违法广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

新规中强调了对银行卡特约商户的监管,要建立对特约商户的定期现场检查制度,对于新签约商户、出售易变现金的商品商户,以及发生过可疑交易、涉嫌欺诈交易或涉嫌协助持卡人套现等有不良记录的高风险商户,要提高现场检查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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