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人”答复敷衍了谁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记者所在的部门,常将一些群众来信转发相关地区的党委或**部门,商讨调查情况、解决问题,并予以反馈。对此,很多地区和部门都十分重视,认真核查**线索,化解矛盾,积极解决。但也常常遇到一些另类回复。

有群众投诉,某中学要求九年级学生交纳100元的学习资料费,而且不开收据。本报将来信转请当地县委办调查处理,却又转到该校。于是,学校自己“调查处理”起来,反馈的结果则是“学生是自愿的……”。是真的“自愿”,还是“被自愿”?无*有偶,有一起民事纠纷的群众投诉,转请当地司法部门调查,群众来信也被转回被投诉单位。该单位的回复是“我们组成调查组……经查,我们处理过程和结果不违反法律规定。 ”自己组成调查组查自己,能查出真相?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对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敷衍了事,雷人的答复,貌似好笑,却让人怎么也笑不起来。

经济转型期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群众的各种诉求反映至党报、机关部门、基层组织,当然情况有别,甚至有些不尽属实、不尽客观全面。但总的说来,是出于对党和**的信任,出于对公平正义的渴盼,是其自我保护意识的觉醒,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工作是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直接、*现实的群众工作。我们的具体办事机关,哪怕是*基层部门,承载的是人民的重托、行使的是职务行为,对群众的诉求敷衍了事、草率待之、随便应付,甚至弃之不问,必然伤害了群众的利益和感情,伤害党和**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有些地方和单位,有了矛盾没有及时化解,而且越积越多,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并不是那里的干部不知道怎么做好群众工作,而是缺乏对群众的真心实意,说到底就是宗旨意识、群众观念不强。因而面对群众的诉求和困难,不是迎难而上,而是能推就推、能躲就躲,于是就有了这些敷衍的回复和雷人之语。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特别强调要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并把做好群众工作提升到了****的突出位置。省委在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强调指出,**干部一定要自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多解难题,以实际行动增进群众对党和**的信任。贯彻**和省委关于做好群众工作的意见,不只是在大会上、不只是在文件中,更重要的是,需要我们的各级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尤其是民生困难。同时,必须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改革与创**的群众工作,构建党群工作的新平台。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不是高不可及的理想,而是可以身体力行的具体行动。通常看上去“张家长、李家短”、鸡毛蒜皮桩桩“小事”,却往往是群众的切身利益所在、*现实的困难,也是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动真感情,拿硬措施,切实关注群众的每个诉求、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和住房、看病、就业、上学等基本民生问题,方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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