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价低迷制度改革正当时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 蔡穗声

广州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内地*早**房地产市场的城市。1979年引进港资建设、并在穗港两地销售的东湖新村,是内地*早的商品住宅小区。经历了30年市场经济的风风雨雨,广州为全国房地产市场提供了许多经验与教训。

2004?2005年间,广州房价回升较上海等长三角城市为缓,被媒体美誉为“成熟市场的理性”;2006?2007年间,广州与深圳一起领涨全国房价;2008年至今又进行了市场调整。这些都引起业界及媒体的高度关注。分析近年广州房价波动的原因,预测今后走势,对于思考**政策取向,大有裨益。

广州近年房价走势

2001年以来,广州房价经历了下跌、回升、高涨、增速回缓几个阶段。

市场上供应的住宅分新建的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2001?2004年间新建住宅每平方米均价在3900?4600元之间,其中2002、2003两年负增长。2004年增长19%,看似幅度大,实际是上年数值跌破4000元之故,如与2001年比则增长9%。2005年进入5000元台阶,随后两年大步跨入6000元和接近8000元台阶,涨幅分别为20%和30%。2008年达到8502元,同比增幅6%,如与2007年底的价格顶点比则下降20%。考虑到2008年新建住宅多是全装修房,销售时往往附加赠送家电等优惠,与2007年销售的新建住宅并非同质,实际上2008年新建住宅价格同比可能略有下降。

存量住宅价格2001?2004年间在2600?2800元之间,其中2002、2003两年也是负增长。2005年接近3000元,2006?2007年进入3000元台阶,增幅为15%和13%。2008年跨进4000元台阶,增幅回落至11%。

为总体考察广州房价水平,试按新建住宅与存量住宅的销售面积权重计算,整理出“综合房价”。2001?2004年间在3000元台阶,其中2002、2003两年负增长。2004年增幅13%,但与2001年比,增幅不到2%。2005年进入4000元台阶,增幅8%。2006?2007年接近5000元和跨进6000元台阶,涨幅分别为16%和23%。2008年是6756元,增幅回落至10%。

广州房价是否合理?

广州房价水平过高抑或适中,一直是争论不休的话题。

房价水平是个相对概念,在比较中衡量。试将房价增长速度与广州同期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比较。

2002?2008年间广州新建住宅价格年均增长10.52%,综合房价年均增长8.25%,同期广州GDP年均增长16.38%,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1.87%。以综合房价计算,其年均增长低于GDP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8.1和3.6个百分点。

试与居民经济生活指标比较。2002?2007年间广州城镇居民储蓄存款年均增长11.33%,与同期综合房价年均增长7.90%相比,高3.4个百分点。2002?2008年间广州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长8.08%,略低于同期综合房价增速0.17个百分点。

近年以房价收入比衡量房价是否合理成为流行,所谓“4?6倍**惯例、**警戒线”大行其道,被奉为圭臬,成为**制订政策的依据。必须指出,这是**没有文献依据的缪误。

房价收入比是研究房价的诸多方法之一,迄今为止的文献资料并未证明其存在“合理区间”。

试计算广州房价收入比。“房价”是一套合理面积的住宅价格。暂定9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合理面积,按2007年广州户均3.14人计算,即人均28.66平方米,与该年全国城镇人均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相当。单价以综合房价为主,同时参照新建住宅均价、存量住宅均价。“收入”取户均可支配年收入。经计算,2001?2008年间广州房价收入比在6.73?8.03区间,低端是2003?2005年间,**是2002和2007年。中位数7.43,平均值7.34。

**的研究,应该是不同类别住宅价格与不同收入群体的比较。对于低收入群体而言,套均90平方米指标显然偏高。

房价收入比数值是否合理与居民消费结构等诸因素有关。大城市、繁华都市居民的消费结构与小城市不同,其居住、交通费用比例高于小城市。

广州房价收入比是否合理?需要更多的横向、纵向比较研究。

市场调整期的政策取向

房价是住宅市场供求双方博弈的结果。住宅市场背后还有一个重要的利益主体参与博弈:土地供应方,即城市**。

2008年广州房价涨势回缓,实际房价可能负增长。但是,毕竟是历史性地攀上8500元高位。在不景气的市场气氛下,购房方企望房价进一步回调,*好能够回到2006年的6000元台阶。开发商认为经过一年调整,继续下调的空间不大。许多开发商不愿意进一步降价缘于对市场的中长期预期尚好,自身土地储备不多,资金尚能支撑;而且,也需要避免降价激发的负作用。供求双方对房价未能达成共识,反映在市场上是销量大幅度下降。2008年广州新建住宅销售面积同比下降27%,减少销售348万平方米;二手房销售面积下降38%,减少销售406万平方米。面对销量下降,开发商的本能反应是收缩投资。2008年住宅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34.8%,减少新开工面积404万平方米,回到2005年水平;同时降低对土地的需求,去年购置土地面积同比下降1/3,致使**出让的土地有些流拍,能够成功出让的也是底价出让或略高于底价出让,土地出让金收入比较2007年减少100多亿元。

市场机制已经失灵。任由市场持续僵局,经济社会代价极大。

有人认为,症结在开发商不肯降价,只要房价降下来,销量就会上升;有人建议以收紧银行信贷的手段迫使开发商降价。其实,与房价上涨时往往被过度推高同理,房价回调时也往往被过分压低。姑且不论房价持续下降是否会刺激销量,就房价波动对市场供求关系、对宏观经济、对金融体系安危等方面的影响而言,大幅度下跌绝不是好消息,也不应该成为经济不景气时期**的应对措施。相反地,遏制房价过度下跌、保持市场稳定、促进销量回升,进而带动宏观经济复苏,是应对不景气的明智举措。如此,才能理解美国**何以拨*款挽救“房利美”、“房地美”,而并非任其自生自灭。房价“崩盘”,意味着房地产市场衰退硬着陆、宏观经济衰退硬着陆。

有人担心,在房价未大幅度下降时激活房地产市场,会激发投机热潮,助长新一轮的房价高涨。这些担心来源于对房价涨跌全无规律性的认识,把客观经济现象归咎于人们的主观意图与动机。他们对房价上涨原因的理解是开发商囤房囤地加上投资者贪婪,把房价下跌动因归功于政策调控的结果。

笔者认为,广州及全国房地产市场已经进入周期性调整,这一轮周期性调整与中国宏观经济调整、世界金融危机同步,其结束有赖于宏观经济复苏。在此期间,房价小幅波动不可避免,大涨几无可能。是否出现大跌,取决于**政策应对是否得当。

房地产业链条长,产业关联度大,一头牵动着投资,一头紧连着消费,关乎许多人的就业岗位。房地产市场不能复苏,中国宏观经济不可能复苏。这是考虑政策取向的基本出发点。

政策取向的着眼点与归结点是刺激市场消费,维持开发投资规模。刺激消费与维持投资规模是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的。在刺激消费层面,它既是维持开发投资规模的必备条件,又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构成。近年宏观调控出台了许多限制住宅消费的政策,如二套房贷政策、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境外人士购房限制政策,等等,都应予以撤销,还要考虑新的鼓励消费政策。在维持开发投资规模层面,须尽快撤销近年为防止投资过热加于行业的种种束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精简行政审批程序,裁减行政事业性收费,宽松缴税期限,取消“90/70”规划限制,严格限定保障性住房的受惠面等等。

政策取向的可持续性在于改革。当前实施的房地产法律及整套制度规章,包括土地出让制度、房地产开发融资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税费制度、商品房预售制度等等,形成于上世纪80?90年代,是改革开放以来借鉴香港经验的成果。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局限性逐步显现,这些局限性成了房地产市场弊端的内在根源,实在有改革的必要。以往因“维稳怕乱”已经流失了不少改革良机。从产业的社会经济背景看,**行政管理体制、宏观调控思路与措施、城市经济增长方式、垄断行业敛财手段,都深刻地影响着中国房地产市场及房地产业。处于目前经济社会大环境中,很难想象房地产业能够独自完成其增长方式的转变,百业之中一枝独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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