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强四大税种征管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新华网北京5月9日电为**2009年税收收入增长预期目标的实现,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全面加强货物劳务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税收四大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

这是记者9日从税务总局了解到的。

增值税方面,加强抵扣增值税管理,严厉打击利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偷骗税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管理。

消费税方面,加强白酒消费税税基管理,加强小酒厂白酒消费税的征管,要开展免税石脑油的消费税专项纳税评估,堵漏增收。

营业税方面,继续做好公路、内河货运发票“票表比对”工作,切实抓好建筑和房地产业营业税等各税种管理。

出口退税方面,各地应对2008年、2009年一季度出口应征税货物进行清查,及时追缴未纳税货物税款。

企业所得税方面,全面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不少于70%,防止税款入库滞后;要着力研究制定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推进专业化管理;各地要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企业的审核认定,做好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一律停止其享受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方面,加快**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力争在2009年底前将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凡是2008年度扣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扣缴单位,从2009年6月份开始必须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各地要大力推进高校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加强高校教师除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和兼职、来访讲学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要选择部分扣缴税款可能不实、人均纳税额较低的高校进行分析、评估和检查,发现应扣未扣税款行为,要依法处理。

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和自行纳税申报的后续管理工作。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应补税款的入库和后续管理工作。

加强企业工资薪金支出总额和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总额的比对。国税局、地税局要加强协作,对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总额和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总额进行比对,2009年度比对范围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户数的10%。

加强对外籍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管理,促使其据实申报。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应用财产行为税税源监控管理平台力度,2009年6月底前全国基本安装到位,2009年底前建立起统一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税源数据库,并逐步建立其他税种税源数据库。

在加强**税收征管方面,深入开展反避税调查,**做好对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轮胎制造、制药、饭店连锁等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行业的转让定价调查工作;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管理,**关注在国外设立子公司的中国企业,是否足额收取特许权使用费或劳务费,或将利润留滞避税港,以延迟或逃避中国税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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