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业收购燕子山煤矿 与大股东同业竞争待解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2010年8月13日,2010年8月14日公告了以 21.84亿元现金收购集团公司同煤集团所属燕子山煤矿的董事会公告。

本次大同煤业收购燕子山矿,是同煤集团将旗下**煤炭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步,这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市公司与大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解决与集团间同业竞争问题

大同煤业在2006年上市之初就作出**,为了避免与大同煤矿集团利益冲突,将逐步把集团全部煤炭生产经营性**资产注入上市公司,2014年前使大同煤业成为集团下属企业中**经营煤炭采选业务的经营主体。同时,根据山西省煤炭企业的整体上市计划,同煤集团煤炭资产的整体上市是必然事件。

本次资产收购完成后,同煤集团将继续履行其避免利益冲突的**,前述各项措施仍然能够避免同煤集团和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同业竞争问题。燕子山矿是集团公司的全资资产,位于大同市东40公里,矿区井田面积55.29平方公里,可采煤层6层,井田储量3.09亿吨,可采储量1.38亿吨, 煤质较好。该矿设计能力40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480万吨,煤种为**的侏罗纪**动力煤,发热量较高,按设计能力计算,该矿还可开采24.56年。

选择以现金方式收购

对于收购燕子山矿公司曾经进行了两次定向增发的尝试,但都由于过程复杂加上市场多变,导致两次未能成功。

2008年1月,公司停牌筹划采取向机构投资者定向增发来收购集团资产,但由于停牌期间上证指数从1月17日的5150多点跌至到5月初复牌时的3470多点,跌幅超过30%,大同煤业主动撤回了本次方案。时年7月15日,公司再次发布停牌公告,拟向集团公司定向增发收购集团下属燕子山矿,但受金融风暴的影响,大同煤业的股价不断下跌,至2008年12月股价已跌破15元,远低于当年8月22.08元/股的定向增发价。公司再次中止方案。

此次,大同煤业采取现金收购方式,由于是现金收购而非增发新股,因而不需要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并且,以现金收购同煤集团燕子山矿是经过2008 年两次启动燕子山矿资产注入后,在采取向机构投资者定向增发和向大股东同煤集团定向增发均未成功后的*佳方案,有利于获得流通股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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