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细微之处见真情 法律援助暖民心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每日甘肃网讯2010年8月的一个早晨,静宁县法律援助中心的门开了,一位衣衫褴褛的年轻人双手捧着一个用头巾扎起来的鼓囊囊包裹走了进来。包裹里散发出一股浓浓的玉米清香,沁人心脾。“感谢法律援助中心,是你们的无偿援助,让我打赢了官司,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这位老实巴交的年轻人,正是前不久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过法律援助的静宁县城川乡农民罗某。

2009年4月,罗某出外务工,受雇于包工头李某甲、李某乙。2009年6月21日,罗某在工地干活期间,乘坐一名雇主驾驶的车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使罗某严重受伤。经县医院诊断,罗某肠破裂、粘连性肠梗阻、外生殖器损伤、骨盆骨折,伤残鉴定结果为八级伤残。罗某多次向李某甲、李某乙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但均遭到他们的无情**。*额的医疗费用让罗某痛心而又无奈。在别人的指点下,2009年10月27日,罗某来到了静宁县法律援助中心,详细诉说了他所遭遇的情况,希望能够得到法律帮助。得知罗某上有老,下有小,他又是家中的顶梁柱,现又身体严重伤残,全家人的基本生活无依无靠,法援中心决定给予罗某法律援助,并指派陈国忠律师办理此案。

陈国忠律师接受此案后,详细了解案情,广泛收集证据,认真分析案情,确定了本案的法律关系为雇员人身损害,要求李某甲、李某乙二雇主赔偿各项损失32000余元。起诉后,由于二被告都在外地包工,并且没有固定的居住地。虽然**两次电话传唤,但二被告以他们远在新疆为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此案一拖再拖。2010年初,陈国忠律师经过多方打听走访,得知其中一被告在平凉包工,另一被告在银川包工,便和罗某一起,先后赴平凉、银川两地上门寻找。谁知二被告对此事早有防备,加之知情人也不愿说出二被告的下落,几天时间的寻找毫无进展。

正值束手无策之时,静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心头突然一亮,二被告都是包工头,现在又是用工紧张期间,何不以农民工的身份和他们接触呢?于是,承办人打电话给二被告,说想在他们的工地打工挣*。二被告爽快地答应了他们的请求,并要求其带上被子和日用品在静宁车站见面。承办人放弃休息日,和罗某一道在汽车站等待着被告的到来。从早晨等到下午四点,被告终于在车站约定的地方出现了。终于,承办人将传票送到了被告手中。在庭审中,二被告虽然百般狡辩抵赖,但承办人一一列举证据,依法辩驳。在大量的证据和法律事实面前,二被告自感理亏,提出愿意接受调解。在承办人和法官主持调解下,要求二被告赔偿罗某经济损失2万元。2010年3月20日,静宁县人民**静甘民初字第15号民事调解书,二被告给付罗某医疗费、误工费等2万元。

细微之处见真情,法律援助暖民心。罗某的案件是一件很普通的法律援助案件。然而,法律援助工作不仅仅是给予了当事人法律援助,更是在当事人绝望之时给予了他们尊重、温情和信心。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