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下放部分服务业外资企业审核管理权限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新华网北京5月13日电商务部日前下发通知,将部分服务业外商投资企业审核管理权限下放到**商务主管部门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通知明确,为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现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限制类的下述行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由各省、自*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负责审核、管理。

具体包括: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拍卖企业;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中外合作音像制品批发企业;外商投资非油气矿产勘查企业;各类非油气采矿企业。

此外,外资并购事项按并购交易额划分审批权限,并购交易额1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5000万美元以下限制类的并购事项由**商务主管部门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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