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检查发放补贴 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稳定物价工作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近日,各地继续采取开展物价检查、发放物价补贴等积极措施,稳定物价,**群众基本生活。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组织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和相关收费开展专项检查。这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从事粮油肉蛋菜奶等主要农副产品收购、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的经营企业;对农副产品经营各环节收费的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化肥生产用电、用气优惠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相关单位;其他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经营单位。

据了解,天津市生活必需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查处八类违法行为:经营者在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存储量或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商品的;以抬高等级、缺斤短两、短缺数量等欺诈手段变相涨价的;经营者之间合谋涨价以及行业协会组织行业经营者串通涨价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在重要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屠宰、运输、销售、储存过程中违规收费的;不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的;不落实天津市**经营服务性减半收费政策和有关优惠政策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经查出的违法案件,将依法从重从快处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这次专项检查将一直持续到明年2月底。

海南省18个市县2至6月物价补贴发放工作目前全部结束,共有43万名特困群众领到物价补贴,发放总额达2810万元。

据悉,今年2月份以来,海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较高,8月份,该省*次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根据2008年7月**的《海南省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规定,当CPI指数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3%时启动联动机制。按照补贴标准规定,给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不超过10元的补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户每月增加补贴不低于20元。

根据联动机制,11月初,海南省13个市县共向34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发放2017万元物价补贴。近日,在海南省**的督促下,其余5个市县的物价补贴也已发放到位,又有9万名困难群众领取物价补贴金。海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邱天华表示,根据联动机制,该省接下来将发放7至10月物价补贴,**春节前发放到群众手中。

为了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稳定农产品价格,吉林省将加大力度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实行“场地挂钩”“场厂挂钩”等制度,统筹农产品产区与销区的协调发展,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吉林省还将通过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来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按照“鼓励、扶持、引导、规范”的要求,**培育和发展蔬菜、粮食、水果等农产品经纪人,为农产品广辟销售渠道,积极促进农产品流通。

此外,该省还引导和支持大型**企业开展以“连锁配送”经营模式销售农资、农产品,进一步降低生产和销售成本,让利于消费者,并引导市场经营者在市场设立平价和特价商品销售柜台,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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