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进入新轮回 统分兼顾成欧美共识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主持人:本报

特邀嘉宾: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场研究室主任 曹红辉

MNI亚洲区主编 约翰・卡特

伴随**金融体系的加速愈合以及世界经济渐渐走出危机,加强后危机时代的金融监管已经进入行动阶段。作为本轮危机的**地和重灾区,美欧金融监管改革的方向和进展令人关注。无论是7月份经签署立法的美国80年来*大规模金改法案,还是本月2日刚刚达成协议但尚待欧盟成员国及欧洲议会批准的泛欧金融监管体系,欧美在监管架构的改革上表现出明显的趋同迹象。其主要特征就是将针对金融体系不同领域的分头监管与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跨部门监管相结合,尤其突出**在金融监管中的核心作用。这样一种强调统分兼顾的金融监管新架构能否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理想与现实中又可能出现哪些问题?

主持人:从欧美监管改革的*新进展来看,目前美国的监管架构基本上可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具体由美联储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负责;二是对市场的监管,包括增加对衍生品交易、信用评级公司和对冲基金的监管,**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负责;三是确立了金融领域的消费者保护体系,由设于美联储内的消保署负责。而欧洲也已确立了所谓的“一会三局”架构,即一个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以及三个分别负责监管银行业、金融交易和保险业的欧洲***。请问您如何看待这样一种看似三分**、实则多有交叉的监管架构?从积极角度来看,新的架构如得到**落实,是否真的可以弥补既往监管漏洞?而要真正实现**落实,还将面临哪些挑战?

曹红辉:从监管架构上来看,应该说到目前为止欧美针对此次金融危机的表层因素都采取了一些措施。以美国长达2500页的金改法案为例,其中就加强了美联储的权力,赋予其对大型金融机构进行事前预防性监管的职责,同时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负责事后对问题金融公司的清算和接管等。此外,针对衍生品、对冲基金、信用评级问题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继往监管盲区也都专门制定了系统规范加以约束,并指定了专门的监管部门。这些对于提高金融监管的针对性、细化监管职责进而提升整体监管有效性方面都有积极意义。

不过,所有的制度都不可能是**的,更何况金融监管涉及到**复杂的经济利益,更是各方妥协的结果,绝不可寄希望于一劳永逸。比如,新法案规定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负责问题公司的清算和接管,但它如何覆盖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仍然是个问题。此外,上述架构试图针对金融体系不同领域各个击破,但事实上各个机构、各个产品乃至各个市场之间都是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创新彼此转换的,而既有规范相互之间仍然难以衔接,这就使得操作上难免存在漏洞。

主持人:虽然步伐有快有慢,但透过美、欧、英近期的监管改革举措不难看出,突出**在监管中的核心作用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共识。以美国为例,感觉上改革后其监管框架更像一把撑开的雨伞,在针对机构、市场和消费者保护的监管方面每一根横梁都得到了加固,但与此同时*主要的伞柄又掌握在**手中。您如何看待这种**扮演核心角色的有效性?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英美两国都提出了明确的央行扩权,请问您如何看待未来两国央行在平衡不同角色的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应注意哪些问题?

曹红辉:这次美国的改革初步解决了美联储与货币监理署之间的监管竞争问题,突出了前者的中心地位,英国也存在这种倾向。这意味着前些年的金融监管与**银行分立的格局重新进行了调整,再次明确央行全面负责金融稳定的义务,加强其统筹各个监管部门的地位和作用。同时,由于两国央行具有的独立性特点,这种改革取向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一个事实,即弱化政治因素对金融稳定的影响。此次危机的深层次成因就包含了经济发展与金融稳定受到以往行政当局的政策影响,强化央行的地位则确认了改革的这种逻辑。但是一个超强的央行就一定能比分散的监管体系做得好吗?如何防范官僚化造成的效率低下问题呢?

约翰・卡特:**在监管整个体系方面将扮演更大作用,我认为这可能是整个改革中*重要的一部分。央行之所以被认为是主要金融机构的理想监管者,是因为其每天都密切地参与到向金融体系提供流动性的活动中。此番美国金改法案赋予了美联储维护金融稳定、对大型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监控和对金融业高管薪酬进行监督的新使命,而英国也提出要改革现行的“三足鼎立”监管体系,其中包括废除在上次改革中成立的金融服务管理局,将其监管职能转移给英国**银行。即使是在没有统一主权的欧盟,新近达成协议的泛欧金融监管体系也规定拟成立的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主席在*初五年将由欧央行行长担任。

当然,扩大央行权力也会带来一些困惑。比如,让央行同时处理货币供应和金融监管,可能会导致利益冲突。如果银行出了问题,央行是该选择将其关闭还是为其提供更多流动性?不过以美国为例,考虑到无论怎样美联储的货币政策都需要解决金融体系出现问题的后果,我认为这里的风险很小。更多地了解和控制大型金融机构的运营及其面临的问题,能够帮助美联储制定货币政策。比如,如果美联储能够更好地了解2005年至2007年间存在于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中的系统性问题,它就可能会选择提高利率以阻止次贷泡沫的形成并*终防止危机的发生。这就是改革监管架构的目的所在。

主持人:在欧美监管讨论中,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趋势就是,在强化各监管机构职能并加强**集权的同时,跨机构协调得到了空前重视,比如美国就专门成立了由财长牵头的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欧洲也计划设立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您如何看待此类跨部门监管委员会成立的意义?换句话说,跨机构协调的有效与否与整体金融监管质量存在怎样的关系?

约翰・卡特:这样的设置有助于防止在未来发生类似于2008年**的这一场危机。*重要的是,无论是美国的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还是欧洲的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其职责都是监控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这在以前是没有的。事实上,本轮危机中金融体系崩溃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每个单独的监管机构只能照顾到各自所辖领域,却没有人去监控整个系统的风险。

不过新架构也存在一个主要风险,那就是能否得到恰当实施,这对于整个体系的有效性来说至关重要,而判断其实施效力可能还需要几年时间。另外,美国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允许**以一种“有控制的方式”来分拆和关闭资不抵债的大型机构,这也是前所未有的,而**缺乏这种权力正是导致雷曼破产的关键原因。不过遗憾的是,关于“大而不能倒”和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问题仍然存在,而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证明其确实愿意关闭大型机构。考虑到自2008年开始的金融体系重组,要测试这一权力可能同样需要等上许多年。

曹红辉:跨部门的委员会似乎是美国决策机制的重要特点之一,可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个别部门的利益取向和官僚化带来的效率问题,但问题是其协调的有效性如何体现?如何确保这种机制得以实现而避免流于形式?是否需要在其上面再建立某种裁判机制或是干脆将其运行过程、方式和结果公开化呢?这仍然需要实践的验证。

主持人:*新达成协议的泛欧金融监管体系虽然尚未生效立法,但其在跨境金融监管领域迈出的历史性一步仍然不失为前进信号。您如何看待这一步的重要意义?距离在**范围内实现跨境监管还有多远?主要障碍是什么?

约翰・卡特:事实上,为减少来自外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威胁,欧洲各国在放开金融国界方面一向是步履迟缓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恰恰是在2008年危机**初期除英国外的欧洲情况好于美国的原因之一,因为购买美国次贷的风险只是积聚在相关欧洲国家内部而未向国界外扩散;但这同时也是去年欧洲一些外围国家出现问题的原因之一,因为缺乏竞争降低了这些国家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因此**不得不在更早的时间就对其进行清理。

在这种背景下,欧洲的跨境金融服务合作本身不一定会呈现加速趋势,而与此同时更多的监管也会防止再次出现本次危机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至于**性的跨境监管,我认为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其中*关键的问题就是涉及让渡主权,即一个国家将部分主权让渡给一个国际机构来控制其国内的机构。大多数国家都不愿意让渡主权,担心统一的**规则会使其国内机构置身于不利位置。巴塞尔委员会在制定新的银行资本规则方面引起的争论有目共睹,这表明对于一国有利的东西对于别国未必有利,因为每个国家和地区的情况都不相同,做事的方式也不一样。

我想可能还要再等二三十年,人们才会看到真正意义上的**金融监管。不幸的是,大的进展往往发生在大的危机之后,正如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样。我希望未来人们不必经历危机就能够看到更多循序渐进的进展。记者 陶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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