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贷款上限为月收入五倍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本报讯 记者刘薇报道:无需抵押、担保,你就可以贷款买家电、电子产品,也可以贷款结婚、旅游、装修……这种新型的个人消费贷款模式*快有望在6月份试点。昨日,中国银监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向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6月12日。据悉,一个月的征求期结束后,正式的《试点办法》就将**。

“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存款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消费金融公司的开设门槛初定在3亿元人民币。其主要出资人应为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出资比例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主要出资人还需满足“*近一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800亿元人民币”等要求。

房贷车贷未列入经营范围

消费金融公司能经营什么业务呢?根据《意见稿》,其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信贷资产转让、境内同业拆借、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等。

其中,“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是指通过经销商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约定的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的贷款,住房和汽车贷款由于风险度高被排除在外。“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是指直接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的贷款。

贷款利率*高可上浮四倍

由于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无抵押、无担保,为防止消费者过度借贷无力偿还,《意见稿》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其中,向个人发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以往对该借款人发放单笔贷款的*高额度,不得向**次从本公司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发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这也就意味着,必须成功申请过耐用消费品贷款后,才可申请一般性消费贷款。

贷款利率方面,《意见稿》称,消费金融公司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确定利率水平。银行人士解读:这意味着消费金融公司可自定利率,但*高上浮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

记者昨日向广东银行界人士咨询获悉,消费金融公司在发达国家是一种成熟的贷款方式,目标客户通常是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包括年轻人群或需要将家用电器等消费品更新换代的家庭。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与普通银行消费信贷*大区别在于,单笔授信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贷款期限短,可满足消费者短期快速的资金需求,对刺激消费有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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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贷款目前仅占12%

银监会有关人士介绍,我国目前从事消费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类型很少,只有商业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两类,消费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不到12%,主要以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和***业务为主,以耐用消费品为对象的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消费信贷只有个别银行和担保公司联合办理过,但规模小,手续繁琐,专业化程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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