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试点消费金融公司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中国银监会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公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夏令武昨天在上海表示,这个《办法》已经过***同意,待一个月的征求意见完毕后,6月份正式的《试点管理办法》将完善**,届时银监会将在北京、上海、成都、天津四地择机进行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接受开办公司申请,监管则由非银行监管部负责。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也表示,上海已经做好了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准备工作,在融机构和区县的潜在股东都非常积极,希望不仅*批试点在上海,*批设立也能在上海。

有助于丰富金融服务

所谓消费金融公司,是经银监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应为***实缴货币资本,*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业务不涉及房贷和汽车贷款。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从事消费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类型很少,只有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两类机构,消费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不到12%,且主要以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和***业务为主。对于居民耐用商品消费,以及旅游、教育等一般用途的个人消费等方面的信贷金融服务,仍然较为分散,专业化程度有所欠缺。

*低注册资本3亿元

《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3亿元。消费金融公司可办理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和信贷资产转让等业务,并可以进行境内同业拆借、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发行金融债券等。此外,《办法》还指出,消费金融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同业拆入资金比例不高于资本总额的100%;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办法》还明确,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为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须具有5年以上消费金融领域的从业经验,且资产总额要不低于800亿元,连续2个会计年度**,并**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消费金融公司的股权。其中,境外金融机构还须符合在我国境内设立代表处满2年以上等条件。

*多借5倍月收入贷款

《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而且无抵押,无担保。这使得消费贷款与现有***消费、银行无担保贷款、典当、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等相比,将更加容易申请。

***消费属于透支消费,就是客户先用自己拥有的额度进行消费,过若干天之后再把钱还给银行。而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客户在进行消费时发现资金不够,到金融公司申请贷款,金融公司在核实贷款者信用记录后,将这笔贷款直接划给客户需要支付的商家。第二阶段,当客户在这个金融公司有过良好的贷款记录后再次贷款时,金融公司可以直接把资金贷给客户,由客户按照自己的需求将钱用于消费。

而在具体的贷款还款细节上,***的还款时间是50天左右,商场分期付款*长为36个月。而消费金融公司还款期限可为1年。区别是***在规定还款期内是不需要支付贷款利息的,而金融公司规定贷款利率按借款人的风险定价,但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

不过,也有分析人士认为,消费金融公司业务不涉及房贷和车贷,主要以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为主,而耐用消费品贷款势必与银行***业务发生冲突,未必能够竞争得过后者。当然,也有银行业内人士指出,银监会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发起人必须是金融机构,那么,银行等发起人一定会对公司有一个明确定位,防止与自己的其它业务发生冲突。

本报记者 陈韶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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