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10余个地区增加投入扶持冬季蔬菜生产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日介绍,为贯彻落实***有关“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稳定农副产品供应”的精神,北京、江苏等10余个省份采取发放蔬菜生产补贴、增加蔬菜生产投资和实施蔬菜生产奖励等措施,加大蔬菜生产扶持力度,特别是冬季蔬菜生产。

北京市对“两区两带多群落日光温室和大棚建设项目”按中**温室每亩1.5万元,简易温室1万元,钢架大棚0.4万元进行补贴;对“百村万户一户一棚工程”按中**温室每亩4万元;简易温室2万元;钢架大棚1.5万元进行补贴。天津市对新型节能温室每亩建筑面积补贴7000元,普通温室补贴4200元,钢骨架塑料大棚补贴2500元,普通塑料大棚补贴1200元;对每50亩以上的设施蔬菜小区给予10万元的补贴。

江苏省紧急安排1亿元蔬菜生产补贴,扩大冬种、设施蔬菜种植面积。陕西安排补贴资金2.5亿元,对日光温室每亩补贴1200元,设施大棚每亩补贴750元。宁夏对中部干旱和南部山区日光温室、大中拱棚、小拱棚建设每亩分别补贴3000元、1000元和200元。

一些地区*近增加对蔬菜生产投资。辽宁省对在工商部门注册2年以上,带动农户200户以上、经营状况好的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给予13万元的政策扶持资金,扶持生产合作社发展。吉林省投入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棚膜蔬菜建设。广东省近期将安排**价格调节基金5000万元,**扶持规模化蔬菜种植基地大棚建设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冷库等储备设施建设。贵州省安排4860万元支持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建设。青海投资4700万元资金与国家现代农业项目捆绑使用,在西宁附近建设冬暖式温室。

为扶持蔬菜生产,四川省成都市从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1.5亿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还安排5000万元用于副食品生产补贴;广元市财政投入8500万元,扶持40万亩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其中3500万元用于扶持4200亩蔬菜大棚建设。

一些地区还奖励蔬菜生产。上海市对年配送净菜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合作社、**企业奖励5万元,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5万元。甘肃省筹措50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专项用于兰州和其他市州**所在地的蔬菜育苗和大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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