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失信"卡奴"集中领刑 恶意透支被控信用卡诈骗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昨天上午,北京海淀**对12起***恶意**被控***诈骗的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12名“卡奴”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处2万元至13万元不等的罚金。这是去年年底“两高”公布*****超过3个月并经银行两次催收仍不归还将追刑责司法解释后,*大一批“卡奴”集中获刑。

据介绍,此次被追刑责的12名“卡奴”中,75%以上是1980年以后出生的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这些人员一般都有一份工作,但收入不多,而生活成本却比较高,为了维持自己理想的生活方式,上述人员抱着侥幸心理,利用***大肆**。当还款压力超出其承受范围时,就以变更电话、更换住所等方式恶意逃避银行催收。

昨天获刑的河北来京女孩张某,2004年从南开大学毕业以后来到北京打拼,并于2007年初成立了自己的公司。由于公司经常受到资金短缺的困扰,于是张某就用*****的方式来支付货款。张某本想赚到钱就把***的欠款及时还清,但由于遭遇了金融危机,公司亏损数十万,倒闭关门。由于张某无力偿还欠款,就以拒接电话等方式逃避银行的催收,后来索性又更换了电话号码。银行*终选择了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张某的家属已将所有欠款还清。

**考虑到张某一贯表现良好,其家属也积极代其赔付欠款,没有给银行造成严重损失,对张某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1个月,罚金2万元。

据悉,自去年“两高”公布***恶意**将追刑责的司法解释后,本市各**均已受理了经银行报警后,司法机关对失信“卡奴”动刑的案件。负责审理上述案件的法官提醒“卡奴”,应从上述案件中吸取教训,切勿因贪图高消费和侥幸心理给自己招来“牢狱之灾”,还要承担巨额罚款的严重后果。

新闻内存

2009年12月15日,*高人民**和*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明确规定了恶意*****超过1万元,经银行两次催缴,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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