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跤“摔”掉近万元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昨日,芜湖市民肖老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0553-3838110,向记者讲述了他的烦恼。“我既遭了罪又花了*,这责任应该谁来负?”

事情还要从今年7月16日说起。那天,72岁的肖老先生像往常一样去黄山西路菜市场买菜。“我记得大概是上午10点半左右,在一楼一进门向右转的地方,因地面太潮湿了,我摔了一跤。”这一跤摔得可不轻,肖老当时就爬不起来了,在旁边卖饺皮的摊主的帮助下,才勉强坐到了小凳子上。肖老随后拨打了120,急救车将他送到了芜湖市中医院,后被确诊为腿骨骨折,住院到8月7日才出院。肖老算了一笔账,120急救花了80元,*疗医药费8000多元,再加上他是空巢老人,住院期间请人照顾,还有伙食费、营养费等,共花了近万元。现在,肖老的身体还是不好,无法下地走路,只能坐在轮椅上。在邻居的提醒下,他想起了索赔的事。“所有的票据我都留着。现在想想,此事菜场有责任,他们应该赔偿我部分损失。”

记者随后联系了黄山西路菜市场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坦言,在记者叙述前他们并不知道此事,肖老此时提出索赔,实在让人为难。“他当时就应该向我们反映,现在真的很难说清楚了。”该工作人员还说,菜市场里通常都有水,为了提醒市民,还设有警示牌。

就此,记者还咨询了芜湖市泰韵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张律师表示,如果情况真如肖老所述,菜市场确实负有部分责任,但肖老本人需要举证。“积水致人滑倒,菜市场在管理上存在疏忽,负有责任。另一方面,因为时间太久,肖老想要索赔,需要自行举证,举出人证、物证或其他证据,证明其跌伤确实系当日菜市场积水所致。”但事情过去很久了,张律师表示取证确实有困难。张律师提醒说,遇到这种情况,市民应该在**时间联系管理单位,拖得越久,取证索赔往往越困难。 记者 程茜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