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取款手续费涨价调查:涨价一年消费者不知道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为何涨价一年很多消费者仍不知道?

深圳提高跨行取款手续费已经1年多,但很多消费者仍然对此懵然不知。记者在深圳一些银行的大堂内见到了相关收费的价目表,但在ATM机上,却没有银行张贴的告示。因此,一些消费者质疑,银行提高跨行取款手续费是否属于“想涨就涨”,并没有**履行相关程序和应尽的告知义务。

对此,银行方面的说法是,根据有关规定,银行收费分为**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指导价的服务价格及浮动幅度由国家发改委会同银监会根据**微利原则制定、调整。市场调节价则由各商业银行总行统一制定,包括收费项目的设立、变更、基准价格的制定和浮动幅度的调整。

此次收费项目属于市场调节价,银行在收费前,已严格按照要求将收费方案报银监会备案,并按规定履行了公示义务,以**客户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张小燕对这种说法表示质疑:“银行的告知手段主要是在网站上发公告,几个人会去专门看这个?*重要的是,银行没有在ATM机上张贴这样的告示,ATM机打印的客户回执单上也不显示手续费。所以,经常用银行卡在ATM机上取款的客户很难知情。”张小燕说,手续费涨价一年多,但很多消费者不知道,这说明公众的知情权没有得到**。

上海润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费少凡认为,银行作为金融企业,和其他经营者没有本质区别,应对消费者明示相关收费项目及其标准。表面上看,部分银行在网站及其营业大厅公布了收费标准,但在消费者取款的ATM机上却没有明示收费服务项目和标准,银行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这一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说,取款手续费跟风上涨,是违背契约精神的。银行在发放银行卡时,与用户签订的开户协议中对于收费项目往往含糊其辞,单方面提价也没有通过必要的协商和听证,有违公平契约精神。美国*新的金融监管法案强调了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而我国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承认和保护一直存在空白。

“被涨价”是否属于垄断行为

这些年来,有关银行提高公众服务项目收费的消息不绝于耳:小额账户管理费、点钞费、跨行查询费、取款手续费……其理由都是成本问题。但另一方面,中国的银行却成了世界上***的银行,英国《银行家》杂志2009年公布的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行榜显示,中国工商银行以213亿美元利润额位居**银行获利**。与中资银行形成反差的是,外资银行在中国提供了较大优惠。花旗银行有限公司网站显示,自2009年起,花旗借记卡“境内外本行及跨行ATM机取现、查询手续费全免”。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说,四大国有银行在不长的时间内统一提高价格,这是典型的协同涨价,可以视为协同垄断。

丁剑平表示,银行敢于说涨就涨,归根结底还是缺乏竞争,中国银行业垄断格局尚未打破。如果说银行依赖收取这些手续费来提高中间业务收入,那就更可笑。这种低端的“中间收入”,只能凸显银行业竞争力低下。

一边是**能力冠绝**、高管薪酬令人惊羡,一边却在不断提高各种公众服务项目收费。*近,由深圳、广州等地肇始,影响众多城市的银行同城跨行ATM取款手续费涨价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

这样的调价是否合理合规?银行是否尽到了足够的告知义务?记者采访了相关银行、消费者、律师和专家

“1万元存1年36元,取出来要收16元”

*近深圳市民张小燕有点郁闷,因为急需现金1万元,她持工商银行的借记卡在农行的ATM机上分4次将款取出,结果却被收了16元手续费。

“这样太不公平了,我们在银行辛辛苦苦存上1万元,1年的活期利息只有36元,而这样取出来就要16元。”张小燕说,*可气的是,银行ATM机一次只能取2500元,为什么单次取款额度不能提高至5000元或1万元?这是不是有逼客户多次取款、增加手续费的嫌疑?

据了解,虽然各家银行同城跨行取款收取的手续费标准差异很大,但银行*近不断提高此项服务的收费标准是不争的事实。早在去年下半年,深圳地区的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招行等主要银行同城跨行手续费就由每笔2元调高到4元。

广发行等部分银行则是从7月开始涨价的。今年6月8日,广发银行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称,从7月1日起正式涨价,以前跨行取款手续费为每月前三笔免费,第四笔每笔收费3元;而现在每月前三笔免费,第四笔则要收取每笔4元的手续费。

对此,银行方面的主要解释都是“亏本说”:根据2003年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的批复》,发卡行按每笔3元向代理行支付代理手续费,同时按每笔0.6元向银联支付网络服务费。再加上银行付出的人力成本、运营成本等,也就是说,银行客户每在他行ATM机上支取一笔现金,银行发生的成本远远超过调价之前仅向客户收取的2元手续费。

对于这种解释,专家却有不同的看法。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丁剑平认为,银行以成本提高为由向消费者收费,关键是这个成本核算根本不透明,外界根本无从判断跨行取款服务的成本到底该是2元*还是4元*。任何企业都会有经营成本,这是企业必须承担的,难道都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向威达说,客户通过ATM机跨行取款,这减少了发卡行的柜台人工服务量,大大降低了银行的服务成本,这个手续费即使要收,也应该由发卡行出,银行没有理由让储户额外支付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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