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向熟人“卖房”骗财百万元获刑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现年48岁的窑街煤电公司退休职工李韵霞,打着能买到低价福利房的幌子,诈骗亲朋好友117万余元。12月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以李韵霞犯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罚金5万元。

2003年起李韵霞便在海石湾从事二手房买卖生意,并与人合资在新疆做化肥生意。2007年9月,因外甥做生意缺*,李韵霞便出谋划策造出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和工资证明在内的全套假文件,向银行贷款3万元。银行发现报案后,李韵霞及其妹妹、外甥等人被捕。后因证据不充分,被释放。

骗银行未遂后,李韵霞将行骗的手段用在了众多托其购房的熟人身上。2007年10月起,李韵霞发布煤电公司有一批福利房待售的信息,后因介绍买房不成,她不仅退还了购房定金,还赔了不少违约金。其后,她频繁租赁煤电公司家属楼里的闲置旧房,随后将购房者约至家中,签订“以本人名义出售房屋,恐日后无凭特签订协议,先支付转让押金,待房款全部交清后房主提供相关证件协助办理过户……”的协议,许多急购低价二手房的人,轻信于“知名房虫”的房源信息,又有看上去严丝合缝的二手房转让协议,且是熟人相托,于是倾其所有,生怕失去了好机会。其间,李韵霞又假借“上边有人”,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取好友现金5万余元。

从2007年4月至2009年3月,她共骗13人,诈骗金额11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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