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三成家庭有暴力 90%受害者为女性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中国甘肃网11月25日讯 11月25日是第11个“**消除对妇女的**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联合起来,制止对妇女的**”,呼吁全社会共同应对遍及**的对妇女和女孩**问题。记者从省妇联获悉,家庭**投诉约占全省妇联系统每年**总量的25%左右,并呈持续增长趋势,是各类**投诉案件的*位。多年来,省妇联为反对家庭**、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了解,为了能够从总体上反映全省农村家庭**的现状,以及家庭**受害者的需求,探索预防和制止家庭**的有效方式,省妇联每月对**案件进行研究分析,形成《甘肃省妇联系统来信来访情况分析》。今年8月,设计了《甘肃省家庭**问题调查问卷》,在全省14个市州范围内进行抽样问卷调查,下发问卷2800份,并对收回的2700多份有效问卷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约30%的家庭出现过家庭**,其中有90%受害者为女性,并且有相当高的比例是出现在贫困和农村的家庭。但是,这一数字可能并没有完全反映全部的情况,因为问卷中还显示出许多女性认为家庭**是生活中正常的一部分,尤其是很大一部分农村妇女并不认为受丈夫殴打是侵犯自身的权益,更不会去有关部门投诉和反映。

近年来,省妇联联合公安、法院、民政部门,采取建立家庭**报警网络、开展家庭纠纷调解、加强社区干预等多种措施来预防和制止家庭**,畅通社会救助渠道网络,已基本形成网络式社会支持体系,为家庭**的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伤残鉴定、咨询投诉、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贫困救助为一体的维权服务。

妇女维权案例

去年,我省发生了一起因难忍持续的家庭**,妻子将吸毒丈夫杀死的案件。之后,妻子在牢里将其多年遭受家庭**的经过写成一封18页的长信,省妇联得到此信后非常重视,多方取证,并向案件所在地市妇联发函,要求市妇联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建议书,在审判中要充分考虑被害人有长期严重的家庭**、明显过错等情节,应从轻处罚上诉妇女,同时收集了国内类似案例提供法院参考。去年10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妻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妻子再次提起上诉,省妇联向省高院发函,提出从轻处罚的建议,但因缺乏有效证据而维持原判。该妇女与被害人丈夫育有一女现正在上初中,二审判决后,省妇联又积极协调解决该女童的生活费问题。另有一妇女因婚后生育了3个女孩,丈夫对其相当不满,经常施暴。在一次暗害妻子未遂之后,扬言说如果见到她就要杀了她,妻子无家可归,人身安全更是受到严重威胁,便通过12338热线请求妇联予以帮助,并将求助信、诊断证明、伤情图片传真到妇联,妇联积极为该妇女找了一位代理律师,并免除了所有的诉讼费用。在法院受理该案期间,妇联积极协调法院尽快办理此案,一周后,法院判决了该妇女和丈夫离婚一案,妻子分得财产8万元,并获得一定数额的子女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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