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上海主持人王梓被诉职务侵占 一审将于明日宣判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2010年9月8日14时30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在C211法庭,将对原上海主持人王梓职务侵占一案宣判。

据上海法*报报道,检方指控, 2005年10月,被告人王梓与刘某、丁某共同出资50万元,在本市注册成立了上海森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3人约定,在工商注册登记时,由王梓的母亲、刘某的母亲担任森奥公司股东,并由王梓的母亲任法人代表。森奥公司成立后,经上述3人商议决定,由刘某担任森奥公司总经理,负责森奥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2007年4月,因刘某与王梓对森奥公司经营状况产生分歧,刘某辞去总经理职务,但仍由其母亲持股30%, 3人还决定由王梓担任森奥公司总经理并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007年11月12日,王梓在未告知刘某、丁某的情况下,利用其担任森奥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擅自决定关闭森奥公司并将森奥公司原先以60余万元购入的、包含大量该公司经营时保存的客户资料、业务信息及经营方案等内容的服务器、电脑等资产设备以171710元的价格自行买入,并通过他人出具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购买上述涉案资产的虚假收条。之后,王梓将上述涉案电脑设备等资产全部投入由其个人新开设的上海天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使用。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梓身为森奥公司的总经理,利用职务便利,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据了解,王梓1994年在电台主持过 《欧美流行音乐》, 4年后又先后主持 《五星奖大擂台》、 《三星音乐节拍》、 《娱乐星天地》等节目,之后退出主持人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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