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则鸣何故招来惊魂无度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合肥某职业技术学院的邹跃16封快递招来惊魂24小时。其实准确来说,从7月29日17时被警察带走到30日20时走出刑警队,应该是27小时之多。这期间,他被从合肥押到安徽和县,家里还被搜查,用惊魂来形容并不为过。估计着,这一惊魂,他就不会再“愤青”了。

大约是受着“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影响,邹跃看到不平事,总想跃跃欲试。究竟成功几何?还不知道。反正这次的16封快递里清一色是媒体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安徽企业商会会长何帮喜的报道,包括《行贿了,还能当人大代表?》、《被窃取的人大代表资格》等。他的用意是寄给北京安徽企业商会的部分企业老总,想广而告之。但他也知道这个商会会长是何帮喜。快递不便宜,少说他也得搭进去二三百元*的邮寄费,也真够认真和舍得了。

其实,邹跃这种既费力又费*的“爱好”没有与时俱进,放着捷径不走偏走弯道。比如,网上下载,网上传阅,网上发邮件,快捷省时省事。打开网络,类似复制粘贴算是“言为心声”的帖子简直太多了,传播嘛,没有互联网时口口相传,有了互联网是帖子相传,有人的地方就有人热爱传播,不然寂静无声,就没多大意思,是要犯困闹瞌睡的。

且慢,费力不讨好不说,引*烧身的“传播”可是此起彼伏,从没间断。记者仇子明写了凯恩股份的非法经营,浙江丽水市遂昌县警方不问青红皂白就通缉他,谁知道光通缉就是不抓,倒是抓了个传播仇子明文章的翁安余,弄得翁先生十分狼狈,虚惊一场。当然这都是在媒体广而告之后,丽水市警方“责令”的结果。

现在再来看笨拙的传播者邹跃,他无非干了一件和翁安余一样的事情。这样的事情也许我们都干过,不平则鸣,有的是发表言论,有的是转载帖子,有的则是像邹跃用快递传播“责任”。这是一个公民阅读新闻后自由产生“读后感”的常态,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神圣不可剥夺的权利。必须指出,一个公民*起码的是非观念是具有常识性的,爱国爱社会爱***,出发点总是无可置疑。

还好,邹跃尽管惊魂一个昼夜还多,毕竟没有皮肉之苦。不知道这是那个“何帮喜”的安排呢?还是警察已经养成了文明问讯的习惯?毕竟当记者接连采访当事警方时,都是要么闪烁其词不是“非法拘禁”,要么干脆躲着不答。很显然,事情不能就这么“吃个哑巴亏”伸伸脖子咽了,试想,这么一点不平则鸣的“表达”就会受到如此“礼遇”,如果不一查到底,严厉追责,那么,日后类似的惊魂场面就会愈演愈烈,人人都是惊弓之鸟。那将成何体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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