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改革不宜再拖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近日有消息称,多部委拟合力推动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其中,辅业公司将与其它央企进行合并重组。这个消息应该不是空穴来风,因为根据5月底发布的《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电网主辅分离是今年改革的**工作之一。我们现在更关心的是,主辅分离是否**,输配电体制改革试点的具体方案会是如何。

若把主业定义为输电、配电、售电,电网公司的非主业部分包括哪些业务?对比一下两大**电网企业的情况就会非常清楚:南方电网公司在主业之外,拥有调峰调频发电企业,并控股一家财务公司与一家保险公司。一般认为,电网安全运营离不开调峰调频发电,故这一块业务也可归入电网主业。国家电网公司旗下的资产比南网庞杂很多。它控股7家金融企业,还拥有新源、能源开发、规划设计咨询、电力科学研究院、鲁能集团等20多家**单位。

显然,在南方电网的子公司层面,我们看不到辅业,只有主业及极少数的多元化业务。南方5个省电网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情况姑且不论。相比之下,国家电网**单位有不少是需要剥离的。如果把电网辅业严格限定为电力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咨询,就不会对国网产生伤筋动骨的影响,因为这一块业务量、资产额都不大,改革的意义很有限。笔者认为,应该参照南方电网公司,对国家电网进行宽泛意义上的辅业分离。即,保留国网的调峰调频发电业务以及金融领域的多元化投资,可考虑暂时保留其新能源发电业务,尽快剥离其工程建设、规划咨询、鲁能集团、电科院等资产。中国电科院、国网电科院这两家科研单位旗下有太多的电气设备企业,若不剥离,会影响市场竞争秩序,毕竟国家电网公司是国内*大的电气设备采购商。它类似于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对其它电气设备企业不公平。剥离这些设备企业,与电网保留部分基础科研机构并不矛盾。

与主辅分离相比,输配电体制改革的悬念更大。按要求,年内将**输配电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早在2002年初***批准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对此便有过描述,大意是:划分出上网、输电、配电、终端销售电价;对于仍处于****地位的电网公司的输、配电价,要在严格的效率原则、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的条件下,由**确定定价原则;随着改革的推进,逐步实行输配分开,在终端售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目前,出于调控物价等方面的考虑,上网电价环节的竞价上网改革无法在短期内实施。输配电改革则没有这个问题,可以尽快推进。电监会有关官员曾表示过,目前输配不分的情况下,照样可以搞输配电改革,只须把输配电环节确定为自然垄断,其价格和上网电价、终端销售电价等市场价格的高低无关。这个思路很清晰,与2002年改革方案一脉相承,其实质是:严格核算输、配电企业的真实成本,在给予一定资产收益率、满足扩大再生产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由国家确定价格,但不知改革为何拖了8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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