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防病站:自愿成乱收费遮羞布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本报记者:王文志 肖波

***行为让人深恶痛绝,个体户更是避之唯恐不及,没有哪一种***会让人“自愿”接受。但记者在天津市静海县采访发现,本来是自愿性质的委托检验费,却被静海县卫生防病站模糊成强制收费,在给商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时搭车收取。

商户:检验费是搭车强收

5月12日,记者来到静海县大丰堆镇,这个距离县城不远的小镇,各类门店足有30多家,其中大部分需办《食品卫生许可证》。

“《食品卫生许可证》快到期时,防病站的人来店里说要办理《健康证》和换发《食品卫生许可证》,收了681元。”大丰堆镇一位经营百货的商户对记者说。

该商户提供的《天津市卫生防疫防*收费专用收据》显示,静海县防病站从该商户收取的681元中,预防性体检费63元,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费618元。

记者在该县的中旺镇、大邱庄镇、静海镇、蔡公庄镇、团泊镇等乡镇走访了七八十家商户后了解到,今年年初,县防病站在给商户办理《健康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年检时,均搭车收取了309元到1234元不等的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费。

“他们从来没有检验什么东西,也没有提供《检验报告》。这个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费是什么费用?”一位被收取了600多元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费的商户问记者。

防病站:检验费是商户自愿委托

根据有关规定,检验项目必须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委托单位自愿委托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卫生防疫部门不得强行对单位进行检验;防疫防*部门必须向委托单位和个人出具检验报告;收费应在提交检验报告时进行,不得提前预收。

“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费其实是委托检验费,这是商户自愿委托我们检验后,我们收取的费用。”静海县卫生防病站主管业务的副站长李国兴解释说,商户都自愿同站里签了《委托检验协议书》。

记者从众多商户那里却听到相反的说法:他们从来没有委托防病站检验产品质量,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费是防病站强制商户交的,不交就不给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从来就是收了*就走。甚至很多商户都没见过《委托检验协议书》。

走访中,该县许多商户反映,县防病站只收费不检验,也从来没有提供过检验报告,并且从来都是提前预收检测费。

防病站是否给商户检验食品卫生质量呢?记者提出看看去年各乡镇的检测报告,李国兴表示,检验报告都发给商户了,站里没有留存。

“自愿”成了***的“遮羞布”

李国兴承认,全县几乎所有的商户都交纳了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费,但都自愿签署了委托检验协议书。

对于李国兴的解释,不少个体户颇有看法:“不交费就不给**,我们哪敢不交?”

一项本来是自愿交纳的费用,却被静海县防病站模糊成强制性的收费,并与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挂钩,强制搭车收取,搞得当地商户怨声一片。

静海县许多商户气愤地表示,被强迫出了*,而且还要“自愿”为***单位承担责任,这是哪门子自愿?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谭秋桂认为,对一些部门来说,有了这一张“自愿”的委托书,就为***大开了绿灯,成了***的“遮羞布”,这恰恰是某些行政执法部门***屡禁不止、一直得不到查处的重要原因之一。

谭秋桂说,强行收取商户“自愿”交纳的委托检验费,实质是权力摊派,是在出售**公信力,而且把处在弱势地位的个体户推向了无助的境地。这是一种在对***严厉**的背景下,一些人想出来的新招术。很明显,与明目张胆的***相比,这种办法有着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因此有着更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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